正由人位定故自然轉成
此轉釋成菩薩戒義。
既說讀誦大乘,又說修行六念,是大乘人其位既定,故云位定。
自然轉成者,楷定記意謂,此示第一人漸機,(從小入大)非頓機。
何者,此人本受小戒,然後迴心入大乘法,小戒自然轉成大戒。
猶如諸水入海自然轉為一味,故云轉成。
何以得知此人漸機,來迎眾中有聲聞故。(來迎文云,百千比丘聲聞大眾。)
次第二人直受大行,頓機非漸。此明攝盡頓漸二機無所遣也。
議曰:來迎文比丘聲聞者,通明三人所感迎相,非但迎接第一人耳,
不可取彼文為漸機證矣。
今謂,大小諸戒法體本來一乘一味妙門,但隨受持機轉為小成大,非關於人作為。
故云自然轉成。
二明讀誦大乘者此明眾生性習不同執法各異
前第一人但用修慈持戒為能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是
此明一種上輩所行隨根有異。
言性習者,是約過去,不改名性,數習名習。此通定散一切諸行。
而今且就當品論之,過去數習戒法名習,此習薰心不改名性,誦經準然,故云不同。
執法各異者,此約現在世,持戒誦經共名為法。各隨宿習或貴持戒,或貴誦經,
名之為執,其執不同,故云各異。
言前第一人但用修慈(慈心不殺)持戒(具諸戒行)為能者。
但言標示二物並中其一為正,便標第一人亦兼行讀誦。
言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是者,唯言似標此第二人唯行讀誦不兼持戒。
是言對非,則便似言讀誦為是,持戒為非,文意不然。
如涅槃經誡破戒者讀誦大乘,當知此人亦兼持戒,但讀誦為正,以持戒為傍。
故云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是耳。
問:何不論第三人(修行六念)兼持戒讀誦耶。
答:六念中即有念戒,念戒即兼持戒義故,修行六念即是讀誦大乘義故。
故不論第三人兼持戒讀誦。
(六念者: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施、念戒等六。)
然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
然者,承上以明持戒讀誦二行各有一能無可取捨,故云然也。
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者,人、天、三乘是為五乘,法報應身是為三佛。
五八十善招人天報,小乘諸戒成二乘道,大乘諸戒感菩薩報。
總而言之,五乘是因,五乘因戒修歸一極(實相一味)成三佛果。
當感五乘三佛因果道之心名機。
言能持者,(持謂護持)是對所持。戒是能持,機是所持。
戒能持機令離過非,故云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
(五八十善者,五者五戒,持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前四戒為性戒,持不持戒都不可犯,不飲酒是制戒,為使守戒人清醒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