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即薰成三賢十地萬行之智慧
法者,大乘諸經典也。
言三賢(十住、行、迴向。)十地者,舉三賢攝十信。
言萬行者,總指三賢十地所修六度萬行。
言智慧者,能引萬行入涅槃城之先道也。
言薰成者,薰薰發也。(如以香數薰,衣服發香氣。)成成就也。
大乘經典詮深慧法故,其法德自然薰入誦者心性,漸發慧解,
終即成就先導三賢十地萬行之智慧德,故云,法即薰成等也。
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
言意義者,大乘所詮法門道理名義,義所歸趣名意。
(例如集解上言義則有深所以,意則所以有歸。)
意者,正是修慧之境。(冷暖自知)
義者,即是聞慧之境。
言此亦者,此指六念,亦對讀誦。(第二人所修讀誦大乘行)
然序行福但有四句。(發信、深信、讀誦、勸進。)不說六念,而以義論。
大乘經典多說六念,然則此人所修六念應本發乎讀誦大乘,
故六念通當上第三福中讀誦大乘一句意義。故云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意義。
若對重昏之臨明鏡
言重昏者,日既入後三刻名昏,且準夏至夜四十一刻之制,則昏當初夜之始。
今言重昏者,夜深甚闇也。
楷定記解,喻顯明闇,(智明愚闇)我等至愚如對重昏,他聖靈智如臨明鏡。
楷正文曰:喻顯明闇,我如重昏,他如明鏡,之猶而也。
今但顯癡闇非論智明耳。按字書訓之者往也。(之字象行不直)
言明鏡者,喻佛教法,能令讀者明解法理猶如明鏡令見面像。
序分義曰:經教如鏡,數讀數尋開發智慧。
意謂,我等至愚無智,雖遇佛教,不能解義,如對重昏往臨明鏡,都不能見自己面像。
忽思忖此事不勝心驚悲歎者哉
結慚愧相,文義可見。
問:前勸言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流轉,無出離緣。
今還言自思念我等無始際已來,共他同時發願斷惡,行菩薩道。此似自語相違如何?
答:楷會之,其文可見,今按,此應更有深旨。言無始已來共他同時發願斷惡,
行菩薩道者,此乃隨緣起行,似今經上輩類。次示賊害退墮相。言至今日虛然流浪,
煩惱惡障轉轉增多,福慧微微若對重昏望明鏡者,此同今經下輩之類,
則是無有出離之緣苦機者也。此釋闇示雖上輩人,若離佛願賊害退沒,
終墮下輩之苦機也。至下上品當決此義。
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
此明從多向少之義。因願文說乃至十念,成就文言乃至一念。
選擇集云:言乃至者,從多向少。多者上盡一形也,少者下至十聲一聲等也。
今準願文釋乃至言,故云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日之言正釋今文)一時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