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戒破見等罪
破戒見下。
言破見者,邪慧推度,毀破佛法正理之見,名為破見,破即見也。
等者都等取無量眾罪,禮讚言:如十方大地無邊微塵無數,我等作罪亦復無數。
(眾生破戒、破見,常常是自己作又誤導人家,但是被誤導者也應該反省。
個人吃飯個人飽,各人造業各人受,雖然是別人說可以這樣做,要不要作能不在你。
一切事情你可以自主,在正常情況下,自己應該有智慧,有所取捨,能知善惡。
畢竟犯了錯,將來受報的是自己,別人引導,一起受,你還是要受罪。)
諸佛教行數越塵沙稟識機緣隨情非一
楷言,此先總標佛教隨機多門。
眾生機無量,如微塵恒沙,隨機所施教行,亦如恒沙塵數,故云教行數起塵沙。
言稟識者,有情異稱。稟稟受也,識情識也。
言機緣者,諸佛如來出世起化,即以眾生機感為緣,故名機緣。機即緣也。
隨情非一者,各隨情所樂,受教起行。其事萬差,故云非一。
如明能破闇空能含有地能載養水能生潤火能成壞
自下五喻,其言總比諸教之益,而意別示彌陀利益。今宜從其意別解之。
明能破闇者,今舉世所見,故指日月燈火等明。如論註言千年闇室,光若漸至,
即便明朗,明喻佛智,闇喻惑業,破喻滅罪。
行卷云:如月輪光,破一切凡愚癡闇,出生信樂故。
問:此一喻,理似未盡。北本涅槃三十一言,明時無闇,闇時無明,若有說言,
明能破闇,無有是處。是盡理說。當云何會。
答:有其理,今試會之。且如下喻火能成壞,(燒破木等,名火能壞。)二物同時俱有,
故為能破所破,故說若言明能破闇,無有是處。然明必從有體物生,(如火明燒明等)
闇從明去而生,非別從有體發,(如夜中闇,若室中闇,非是室體具之而發。)
無闇來遮明,明來闇即去。闇為明之所除,故云明能破闇。(論證以明闇比,
一實一塵思焉。)若不作斯解者,為未盡喻可耶。
琅瑘代醉三十九云:虵以桑柴燒之,則見其足出,以此知,古人所謂畫虵著足,
無用處者,未盡之論矣。鰻鱺魚緣木食藤華,以此知,孟子所謂緣木求魚,
以其不可得者,亦未盡之言也。
因論,梁僧傳一言,昔漢武穿昆明池,底得黑灰,問東方朔,朔云不知,
可問西域胡人。後竺法蘭至,眾人追以問之。蘭云世界終盡,劫火洞燒,
此灰此也。劫火洞燒後,空劫間,乃至極微亦都無矣。若外道說,極微體常,
空劫之中,散在處處,蘭公所謂劫火灰者,恐同外論,此亦未盡之說者乎。
予自少論之,遊學者詳焉,空能含有者,空能容諸色,無所障礙,名空含有。
空喻佛智,含有以喻能攝萬機無所障礙。大經所謂,猶如虛空,於一切有,無所著故。
亦此義也。地能載養者,大地能載養淨穢萬物,無所憎愛,無所遺捨。
地喻佛智,載養萬物,喻攝萬機平等不捨。
大經所謂,猶如大地,淨穢好惡,無異心故。
行卷所謂,悲願如大地,能持一切往生。故並同趣耳。
水能生潤者,周禮註云:生猶養也。
潤者水能潤草木等,令滋長也。水喻佛智,生潤草木喻攝眾生,增長道德。
大經所謂,猶如大雨,雨甘露法,潤眾生故。亦此義也。
火能成壞者,如大集經說,燒金能成,燒木能壞。今不可取極微火大,
唯能成色無壞之物。火喻佛智,燒金令成喻令眾生成諸善根。
燒木令壞喻令眾生破諸惑業。大經所謂猶如火王,燒滅一切煩惱薪故。亦斯義也。
又五喻中,第一破惡,第五並喻破惡生善,中間三喻,唯生善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