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其久後共作怨結,從小微起遂成大惡,皆由貪著財色、不能施慧,
二、明感後後報。
淨影等云:明從燒起五惡。
今謂,受三惡苦毒燋然,久後復得出而餘報猶在復造惡,
此乃前但作眾惡之後後報也,何云從燒起惡乎。
上卷云:死墮惡趣,受此長苦,罪畢得出,生為下賤。等文意大同之。
望西云:至其等者,後報無盡,故云久後。
殺由瞋究竟,故云怨結也。
從微至著,故云大惡,是則生殺生惡也。皆由等者,是起盜惡。
盜由貧究竟,故云由貧也。
癡欲等者,起邪婬惡,婬由貪究竟,故云欲所迫。無明通與諸惑相應,故亦云癡。
又律藏中,婬通七毒云云。
已者,休也,厚己等者,起妄語惡,語惡通由三毒究竟。今且舉貪,故云諍利。
又解言厚己者,舉貪究竟。言諍利者,舉瞋究竟。
癡相應二,故有三毒。省錄者,《玉篇》云:省視也,錄具也。
義寂云:無所省錄者,謂於惡事,無所省察,於善法中,無所攝錄。已上
富貴等者,起飲酒惡,飲酒醉酩,富貴所致,若縱之時數,增瞋恚,懈怠善行。
準理,此亦由貪究竟,若從加行五惡,皆悉由三起也。
威勢等者,造作五惡,威勢未幾,四相遷變,遂歸磨滅。(文)全依淨影。
《會疏》亦依據為前五惡,由所起。如次配殺盜婬妄飲酒。
今謂局矣,此乃明後後報未盡,復由三毒作惡業。
(《十善業道經》(唐實叉難陀譯)、《佛為婆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宋施護譯)
為同本異譯,《業道經》云:若離殺生,即成十離惱法,(宋譯云遠離殺生,
獲得十種善法。)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宋譯:所無畏施。)
二、常於眾生起大悲心。(宋:一切眾生得住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
(得正法)四、身常無病。(得少病)五、壽命長遠。((得壽命長)
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得種種非人而作擁護)七、常無噩夢,寢覺快樂。
(於睡眠覺悟,皆悉安穩。)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得不起一切眾生過失之念)
九、無惡道怖。(自得不怖一切惡趣)十、命終生天。(命終之後得生天上)
《業道經》云:若離偷盜,即得十種可保信法,(宋云:遠離偷盜,獲得十依止法。)
何等為十:一、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大富自在,
得免王難,得免水火盜賊,冤家之難。)二、多人愛念。(多人愛樂不相苦惱)
三、人怖欺負。(凡所言說一切諦信)四、十方讚美。(此方他方一切稱讚)
五、不憂損害。(於一切行處無怖無畏)六、善名流布。(得他稱善名讚於智慧)
七、處眾無畏。(得多眷屬善須知和睦)八、財命色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
(又得色力壽命辭辯相應)九、常懷施意。(於親非親心無分別不生惱害)
十、命終生天。(命終之後得生天界)《業道經》云: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
何等為四(宋譯云:遠離邪婬獲得四智善法。):一、諸根調順。(降伏諸根)
二、永離諠掉。(離於散亂)三、世所稱歎。(世間一切稱讚)四、妻莫能侵。
(遠離邪婬)《業道經》云: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讚法,何等為八:
一、口常清淨優鉢華香。(口處清淨,常如青蓮華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
(得世間一切正見)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得天上人間一切愛樂)
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得過人辯,所出言辭,咸有方便。)
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得身口意清淨,化彼一切友情,令住三業清淨之行。)
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得清淨已咸皆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
(得真實語言,必誠信。)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於天上人間,離諸過失。)
又云:若離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何等為五: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
(得身堅固,當得遠離一切怖畏之難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得眷屬堅固,
不為他人之所貪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得信堅固,獲得信樂業果報故。)
四、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得法堅固,獲得果證堅牢故。)五、得不壞善知識,
不誑惑故。(得善友堅固,常得愛語攝受故。)又云,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
何等為八:一、言不乖度。(實語)二、言皆利益。(愛語)三、言必契理。(依義語)
四、言詞美妙。(輭語)五、言可承領。(離取語)六、言則信用。(多人愛樂語)
七、言無可譏。(善語)八、言盡愛樂。(有義利語)
又云,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何等為三:一、定為智人所愛。(得知法者,
一項愛樂。)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得一向真實,復生智慧。)
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得一向為人天師,天上人間一切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