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看第二十一願:悔過得生願。
「我作佛時,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繫念我國,發菩提心,堅固不退,植眾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極樂,無不遂者。若有宿惡,聞我名字,即自悔過,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剎,命中不復更三惡道,即生我國。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通過這一「悔過得生願」,我們就看得更清楚了!
如果一個人宿惡有很多罪業,但「聞我名字,即自悔過」聽到我的名字就悔過了,改悔了,於是「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剎」其中這個「願」很重要!
說明你光持經、持戒,這只能使你將來命終之時可以生天或生到別的道上去,而唯有「願生我剎」才可以「不復更三惡道」。
既使你有多大的罪業,命終之時也無需再經三惡道了。
也就是說,你只要肯悔過、肯念佛號、願生淨土,你就可以生到極樂世界了,而不需要再經三惡道了,因為你的這些罪業,由於佛的願力超過了你的業力,所以可以往生,等到了極樂世界後繼續修行,繼續做功德,繼續消宿業,所欠的債加倍奉還了,也就了清了。
在這個願中,佛並沒有說:你必須修到把業都消了才可以往生。
所以,我們這個娑婆世界的眾生要往生,就只有這個法子最容易!
我們是帶著罪業往生的,帶惑往生的。
如若非要等斷了見惑、思惑業,那就證了「阿羅漢果」了,也就不再是易行道,而是難行道了。
極樂世界也就不會再有「凡聖同居土」了。
而等你見惑、思惑都斷了,證得阿羅漢,而發大乘心往生的話,生到的是「方便有餘土」。
所以我們現在修行淨土法門,一般往生後,生到的是「凡聖同居土」。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就是帶業往生,帶惑往生,見思惑都還沒有斷!
所以我們才稱凡夫。對此,蕅益大師說過:是凡夫,可是不退轉。
由於不退轉,所以跟「阿鞞跋致」、跟大菩薩一樣,甚至等於「一生補處」,而實際還是凡夫。
而十方世界沒有這種情況,這是特例,這種特例就是由於阿彌陀佛大願所形成的,是大願的結果。
因而是不可思議的!
下面正式接著談善導大師關於阿彌陀佛大願核心的這五大願:
一、第十二願:定成正覺願。
「我作佛時,所有眾生,生我國者,遠離分別,諸根寂靜,若不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槃者,不取正覺。」
定成正覺,就是所有眾生,生到我的國土之後,他就遠離分別了。
說起「分別」來,我們這些凡夫都是在虛妄分別之中。
我在《淨土資糧》裏就曾舉了例子:把金子打製成盆、碗、瓶子、寶塔……,於是你開始分別了,這是盆、這是碗、這是塔……,如果都拿到火爐中一化,哪里還有這些東西呀!
全一樣,都是金子。
這些分別是你虛妄分別出來的。
生到西方極樂世界後,就離開了這些分別。
人之所以成為眾生,之所以有十界、六道,都是因為虛妄分別的結果!
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真如法是一(不是二),你不如實於真如法上安住,你就會起分別心,有了分別就成為了凡夫!
也就是迷惑顛倒。
要想成佛,當然要捨離這些分別,除去這些分別之後,諸根才能得以寂靜。
「諸根」就是指眼、鼻、耳、舌、身、意這六根。
這一切諸根都寂靜了。
「寂」是離開煩惱的意思,「靜」是沒有苦患的意思。
現在有些人錯解了「寂靜」二字的含義,認為越清靜,環境沒有聲音才叫「寂靜」,那是《新華字典》的解釋,不是佛教的解釋。
這不生分別,諸根寂靜,就決定你成等正覺、證大涅槃,乃至決定成佛!
「涅槃」也是佛的一種稱謂,「大涅槃」是佛果的稱謂。
因為「涅槃」分為小乘的涅槃、大乘的涅槃兩種。
《賢首心經略疏》曰:「德無不備稱圓,障無不盡名寂。」
一切德行具備了稱「圓」;一切障礙(理障、事障)消除了稱「寂」。
所以「圓寂」、「涅槃」的含義就是萬德具備,諸障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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