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於身與心論柔軟義,差別如何?
答:依《論註》意,佛以三業治諸眾生虛誑三業,既治三業,
身心共得柔軟益,其義分明。《論註》下云:眾生以身見故,受三途身、
卑賤身、醜陋身、八難身、流轉身,如是等眾生見阿彌陀如來,
相好光明身, 如上種種身業繫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身業。
又云:眾生以邪見故,心生分別,若有若無,若非若是,若好若醜,
若善若惡,若彼若此,有如是等種種分別,以分別故,長淪三有,
受種種分別苦、取捨苦,長寢長夜,無有出期。
是眾生若遇阿彌陀如來平等光照,若聞阿彌陀如來平等意業,
是等眾生如上種種意業繫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意業。
(已上)二文如次明身心益。
問:今解釋中無柔軟言,如何?
答:柔軟之言且雖約瞋,廣論不遮貪癡二惑,今解釋中解意業益,
不言柔軟,只明繫縛解脫之德,是知此義即是柔軟,准之可知,
身業所明繫縛解脫同為柔軟。
問:如來所治亘三業者,經文何故不舉口業?
答:唯是文略,義必有之,以口攝身,即開合耳。或云色心,或云身意,
口是身攝,又色攝也。可信其益普涉三業,故《論》與《註》同亘三業,
歎其功德,《註》釋莊嚴口業德云:眾生以憍慢故,誹謗正法。
毀呰賢聖,捐斥尊長,如是之人應受拔舌瘖瘂苦、言教不行苦、
無名聞苦,如是等種種諸苦,眾生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號說法音聲,
如上種種 口業繫縛皆得解脫,入如來家。畢竟得平等口業。(已上)
問:蒙攝取益十二當願何願益耶?
答:一佛光明更無所隔,兩願利益強不違害,但第十二攝法身故,
約佛自利;第三十三攝眾生故,約佛利他,故攝取益就利他邊且約當願,
其義有便,是故憬興當願名云:蒙光獲利,寂云:光明攝益之願,
兩師立名其意在斯。
第三十四聞名得忍願。
問:唯聞名力直得無生,縱雖佛願,難信如何?
答:四十八願皆不徒設,既是佛願,何抱疑惑!若疑此願,餘願亦然,
縱雖但聞,唯可仰信,况聞名者即可稱名,何以得知?
次下女人往生之願雖說聞名,《觀念法門》引此願云:稱佛名號,
尤可准據。
問:所被之機言眾生者,凡聖中何?
答:此是凡夫,眾生之名雖通凡聖,於其聖者皆云菩薩,今云眾生,
只是凡夫。
問:所言無生何位得耶?
答:地上無生,但或初地、或第七地得無生位,雖有異說,共地上也。
問:當卷之中引此二願,有何意耶?
答:先引上願,觸光柔軟是光明益,蓋依光明名號勝利得其往益,
為肝要故。《禮讚》釋云: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已上)
黑谷《三部經講釋》云:光明之緣,名號之因,因緣和合,
而蒙攝取不捨之益。(已上) 次願同說聞名益故。
問:說聞名益非但此願,其數多之,何限引耶?
答:引多引一其義無妨,不盡聞名,此難無盡,而無生忍行者所期,
就其勝益,殊引之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