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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藏》八三、三一六下)

來函詳悉,凡所問之事,大致答覆。

曾聞人言:

熊谷入道(蓮生)、津戶三郎是無智之人故,勸念佛之行;若有智之人,未必限於念佛。

此極為謬誤之事也,何以故?

念佛之行本來不限有智無智,彌陀往昔所誓之本願者,普為一切眾生故也,

非為無智之人誓念佛之願,為有智之人誓餘行之深法。

為十方眾生故,廣含有智無智,有罪無罪,善人惡人,持戒破戒、貴賤男女,

若佛在世,若佛滅後近世眾生,末法萬年之後三寶滅盡眾生等,無一遺漏。

又,善導和尚是彌陀化身,為勸導專修念佛,以廣度一切眾生,是故不限於無智之人。

善導和尚為勸廣信彌陀本願,何限無智之人,而隔有智之人乎!

若如是者,即違彌陀本願,背善導之意。

是故,凡來參詣,問往生之道者,不論有智無智,悉皆唯勸念佛之行也。

誠然,虛構不實,阻止念佛之人,前世未聞念佛三昧之淨土法門,

後世亦將墮於三惡道故,有此之巧言也。

此理經論多言之,如善導和尚於《法事贊》云:

見有修行起瞋毒 方便破壞競生怨

如此生盲闡提輩 毀滅頓教永沉淪

超過大地微塵劫 未可得離三塗身

大眾同心皆懺悔 所有破法罪因緣

此文之意者:

見有願生淨土而念佛之人,即起瞋毒,巧思無理之事,以種種方便,破壞念佛之行,

猶如仇寇,橫加阻撓。如是之人,出生以來,無佛法之眼,失成佛之種,闡提之輩。

稱念彌陀名號,長離生死,往生常住之極樂。

然而毀滅如此頓教,依此罪故,永遠沉淪於三惡道。

如是之人,雖經大地微塵劫,不能脫離三塗之身。

是故,如是巧施妄語之人,反宜憐愍之。

若因如是之人所言,而疑念佛,起顧慮者,則雖勸而無益矣!

凡與彌陀緣淺而未至臨終之人,雖聞而不信;見念佛人即生瞋心而妨礙之。

應知此理,不論何人所言,心不動搖。不信之人,佛尚無奈其何,何況凡夫更無能為力。

於此不信之眾生,生起慈悲,欲利益之;不如早生極樂,證悟涅槃之後,再還生死,

救度誹謗不信之人,予一切眾生,普施利益;應知此理。

 

結緣助成一家眾人之善願,此理所當然,不用更言。

妨礙念佛之事,則是妨礙專修之行。

人之或建寺、造佛、寫經、供僧等之助力結緣,並非妨礙念佛之專修。

為求此世利益,而祈之於佛、神,並無不可。

然而,為後世之往生淨土,而修念佛以外之行,妨礙念佛故,則甚不宜。

念佛者:常繫於心,口不忘稱念,則是可慶之事。

念佛之行,本來不嫌行住坐臥,時處諸緣之行故,設雖身口污穢,只要心中清淨,

不忘稱念,則甚為可喜;如是不斷稱念者,甚為難得可慶也。

不論何處,不論何時,不忘稱念者,必成往生之業。

領解此理,於不信念佛之人,應予勸導。

不可與不信念佛之人相論,異解異行之人,亦不可勉強其念佛;

於異學異解之人,宜恭敬之,不可輕侮。

於同心願生極樂之人,設雖塵剎以外之人,亦作同行之想,應思往生於一佛淨土。

與阿彌陀佛,極樂淨土無緣之人,不起信心,不願淨土,力有不及之故,

唯可任其修任何行,但使後生不墮三惡道,則可隨緣勸修。

若有少份相應之人,則勸其信念彌陀,願生極樂。

不論何事,決不可與人相爭,或誹謗、或不信之人,應知其乃久在地獄,

將再還地獄之人,不可怖畏,應誘導之。

不論何人何言,念佛之心,不起躊躇。

縱使千佛出世,現前教言念佛不能往生;

然而應思,念佛乃始自釋迦、彌陀,迄至恆沙諸佛所證誠之法,此志堅固,

愈於金剛,今生必定往生阿彌陀佛前。

如是之事,僅言片端,以此可知。為己為人,皆應念佛。謹言、謹言。

九月十八日                   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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