娑婆化主為物故住想西方安樂慈尊知情故則影臨東域
斯乃二尊許應無異
此明二尊許應無異。
言為物者,物指韋提。告韋提一人,即告一切眾。
事讚下云,釋迦如來告身子,即是普告苦眾生。
娑婆教主告夫人,言當為汝說除苦惱法,以令夫人一心欲聞除苦惱法,
名為物故住想西方。(非是必指定門住想)
言知情者,情謂夫人欲聞之情。(上云住想西方者是)安樂彌陀尊,知夫人情故,
應聲即現婦人眼前,故云知情故則影臨東域。
言許應者,釋迦許說,(當為汝說除苦惱法)彌陀應現。(應聲即現影臨東域)
是名許應,許字異本作計寫誤。
言無異者,此有二義。
一約許應,謂雖許說,若不應現,化事各異,今也共同許應化事,故言無異。
二約同時,若許說後,隔時應現,化事雖同而時猶異。今也許說應現同時,
間不容髮,故言無異。
直以隱顯有殊正由器朴之類萬差致使互為郢匠
此釋伏疑。
疑曰,若謂許應無異,顯行緣中。我今為汝廣說眾譬,示觀緣中說清境業。
亦是釋迦許說,彌陀何不應現。今釋之云直以等也。
以與惟同,直爾思察聖教道理,謂之直以。
言隱顯者,今案文勢,但就彌陀邊,論隱顯為勝。(古記異解可否自思)
前許說時,彌陀不現,是名為隱,至今許說,應聲即現,是名為顯。
隱顯有殊者,由器朴萬差。
言器朴者,朴譯阿羅幾豆俱里,器未成名器朴,以喻受化之機。
物機不同,總名萬差。機品萬差不出定散。
序分義云,一切眾生機有二種,一定二散。
若就散機論隱顯相,或有現身以可利益,為之現身,即名為顯。
大經會時,現身令遙見,或有不現而可利益,不為須現,是名為隱。
即如耆闍傳說會說,若約定機,論隱顯相。
見佛時未至,故彌陀不現,是名為隱,如前許說。
見佛時既至,故彌陀現身,是名為顯,如今許說。
又如夫人於光臺時,密件彌陀,(此義如玄義記廣辨)釋迦放光,即當許說,
況言非是無時佛語,豈無許說。
彌陀密現令夫人見,是名為顯。
為時眾中時未至者,故不令見,是名為隱。
二尊鑑萬差機,隨宜許說應現,許應無錯,喻之郢匠。
郢者古之善塗墍人,匠者工匠,其名匠石。
郢人,仰塗少有飛泥,悞著鼻端,猶若蠅翼令匠石劉,匠石運斧成風,聽而劉之,
盡堊而鼻端不傷,郢人立不失容耳。
宋元君聞之,召匠石曰,嘗試為寡人為之。
匠石曰,臣則嘗能劉之,雖然臣之質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無矣為質矣,
吾無與言之矣。(出莊子如傳引)
今但取比二人工巧,以況于二世尊許應善巧無錯,不可一一對合法喻。(楷說同之)
寄語同緣,今日吾輩為二世尊許應之質,腳跟下一大事,信投耶疑怖耶。
(直以隱顯者,傳通記云:
釋迦彌陀各有隱顯,若就釋迦言說為顯,不說為隱。謂前六觀未說座隱,
華座已下說座顯。若就彌陀來現為顯,不現為隱。又彌陀為隱不出娑婆故,
釋迦為顯出現閻浮故。
楷定記云:
直以等者,次釋疑妨,疑者以為,若言二尊許應無異,何故顯行示觀已來,
雖有許說無應現耶。欲釋此疑,故言隱顯有殊。謂前隱而今乃顯現,有此殊者,
正由機宜萬差故也。
此二文為就彌陀釋隱顯,依所見,此二義恐不是。楷定記唯就彌陀一佛釋,
亦不應前後文,如前云,許應無異。後云互為郢匠。而今詳以意,雖隱顯有殊,
對許應無異,互為郢匠結隱顯有殊,故知,隱顯必係二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