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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誓(法敬)問蓮如上人說:「《御文章》裡提到,當一個人一念發起時,

所有的罪業就消了,就住正定聚不退之位。

不過,你剛剛又說,人只要還活著,罪業就存在。這兩者的說法聽起來並不一樣。」

蓮如上人回答說:「說一念發起時,罪業便全消,這是就一念信心的信力而言,

此信力令往生決定,罪業無法障礙此往生。

又說,人在娑婆,只要活著,罪業就在,像順誓你,你已經證悟到無罪業了嗎?

教典說,一念發起,罪業便消。

你要不斷地問自己,自己信心決定了嗎,而不是問自己是不是還有罪業。

阿彌陀佛救你,是要令你業消而救你,還是非令你業消而救你,

這是阿彌陀佛的事喔,非人所能計度。要記得,信心才是肝要。」

蓮如上人如是強調說。

這裡提到了兩件事情,一是獲得信心成就往生,和二罪業的消除、消業。

獲信並成就即得往生的行者,他累生累劫所造的業,並不會因此而消失。

往生得以成就,並不是行者的功勞,也不是行者的能力,全仗佛的願力所成就。

往生的行者,是仗阿彌陀佛的願力,信阿彌陀佛的願,是阿彌陀佛的願力,

使往生得往生,當然行者當下仍是滿身罪業,所有的業並不因為信力而消業。

是阿彌陀佛的大願力,使行者得往生,雖然行者仍是滿身是罪業,但佛願故使之。

當知,沒有任何之罪業,大過阿彌陀佛的功德願力,所以因佛願力功德故,使行者往生。

若以世俗的說法,行者身背重業,有眾多的冤親債主,而此冤親債主仍是凡夫人。

若果今次討得業報,享受富貴,但是福報享盡,仍然墮落,還是在三界之內,不出輪迴。

今是因緣,輪到向往生之行者討債,如果沒有阿彌陀佛,行者定當隨業流轉,還其業報。

因為阿彌陀佛故,佛當是可以曉以大義,讓冤親債主知曉,如果討完債,還是流轉受苦。

是否髓佛往生極樂,與行者化解冤仇,冤仇怨恨當是苦毒,累積者將受無量之苦。

若隨佛往生,與行者成為道侶,當永出輪迴,不受三塗之苦,永免輪迴五道之沉淪。

較量利益得失,任何之冤親債主,當選擇往生極樂,放棄追討此短期之債務求永恆之樂。

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一人成就往生,也就是成就佛道,就是一人得道。

雞犬只是家中不重要的分子,雞是報時,告訴大家天亮了,犬是顧家,防盜匪入侵。

不只是你身邊的人,你割捨不下的親人,還包括和你有些微牽扯關係的人,都蒙利益。

還有來世要向你討債的人,要還債給你的人,他們也因為你的成就往生,和你一起往生。

這是多麼大的利益眾生事業,我沒有刻意要度生,但是我的業力牽引我完成度生,殊勝。

那些執著於帶業往生,或是消業才可以往生者,就卡在這一層上,疑佛智,所以危險。

往生之時刻,業緣現形,正是化解業緣之時,不是消業,也不是帶業,是度業緣往生。

你說帶業,但是業緣以經歡喜隨佛往生,你說消業,業緣仍然隨往生者一起往生,仍在。

這種大利益,我們看到在密勒日巴尊者身上實現過,他曾因為瞋恨,用降雹法殺人。

當他成就後,相當初所造的惡業,就修法救度他們,這些人也因此得到救度。

但是這是因為蜜勒日巴是大修行者,他經過普通人所無法忍受的苦,成就了道業。

想想我們,我們、指我自己,只顧享受,曾有一絲一毫如蜜勒日巴尊者受苦之心力。

我們應該慶幸,能夠得蒙此法,有阿彌陀佛的願力,而且肯信入,就這樣如聖者般。

我的往生成就,阿彌陀佛不只要照顧我,還要照顧我割捨不得者,還有冤親債主。

沒有比這種法門殊勝的,應當相信,不疑不慮的信入,不只是你自己,還有你所親者。

不只這樣,那些要想你要債的,還有要懷債的,這些冤親債主,都將隨你而得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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