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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辨非化名順常住義者,說涅槃非化,即有其二意。

一為對破空執情故。曰,新學人聞說涅槃亦空如化,心則驚怖,迷解脫津,

 或墮空見,廢修行道,欲破彼空執情故,說涅槃非化。故下文曰:

 『新發意菩薩聞是一切法,乃至拗槃亦皆如化,心則驚怖,

  為是人故分別生滅者如化,不生不滅者,(涅槃)不如化。』

二示涅槃性德。謂,大涅槃性具四德。常住不變非變化法,為根熟者示此性德,

 是故說言涅槃非化。大論九十六曰:『若無著心,是時則說涅槃非如化。』

 非化即是常住之義。法事讚曰:『彌陀妙果號曰無上涅槃。』

 此明佛體即涅槃法,以涅槃法體常住非化故,彼真報身亦常非化。

 豈非非化名順報身常住不滅之義耶。

今欲證明此義故,特取非化名一章肝心在此名耳。

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若有化人作化人。

是化頗有實事不空者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

問答十界漏無漏法如化非化義。大科有其六:

一標諸法皆如化宗。(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下至一切種智即是化是。)

 就中有二。初譬。次法。今是其初。

若有化人者,謂,無而忽有,無其實體,名為化人。

作化人者,現出化人,是名為作化人。(初化能化,後化所作。)

言此化者,通指能所。

言實事者,其實體質實作業也。

問:文可見。

答:言不者,能作化人尚無實事,況所作化,何有不空,故云不也。

佛告須菩提。色即是化。受想行識即是化。乃至一切種智即是化。

此舉其法。

色等五陰正舉世間有漏法也。

乃至之言通攝出世無漏三乘法,如下文所說。

言一切種智者,舉佛無漏法也,今為創學眾略解色等名。

次辨化之義,略解其名者。

色質礙義。五根塵等質礙物類,總名為色。(更有異釋)

受領納義。幽贊下曰:能領納境起苦樂捨名受。

想取像義。能取所緣境相分齊,是名為想。

行造作義。幽贊又曰:思造善惡無記名行。(更有異釋)

勢了別義。且如聽講,眼識照書,耳識聞聲,意識解義,了別自境故名為識。

次辨化義者,空無實名化,說空如化有其二種:

一示因緣所生法空。且如色身,真如隨緣生為色身,此緣生色相無定實自體。

 (中觀論曰,諸法從因緣生,故無自性,無定相是。)

 故說空如化,非斷無名空。譬如一個麻苧隨紡績為線,隨機織緣為布,

 隨綆糾緣為繩,皆是緣生無定實自性。受想行識一切諸法皆又如是。

 論註所謂諸法因緣生故,無所有如虛空,即此義也。

二示妄情所執法空。(是名偏計所執妄法)謂,五陰法緣生無性,

 妄情執之謂實有法,當情所現,似實法者,唯是影像,虛妄無實,

 譬如繩上蛇,故說空如化。非止五陰,乃至出世無漏諸法為情所執。

 皆悉影像,虛妄無實,今文說言一切種智亦即是化。大般若四百六十七,

 說一切有漏無漏諸法皆是虛妄。勝天王般若經三云,若著真實即是虛妄。

 並斯義也,今舉化人作化人譬,以示五陰皆即化者,為破我執法執情執也。

 五陰假合能眾生,陰是能作,眾生所作,計能作陰實有體性,名為法執。

 計著實有所作眾生,(主宰之人)名為我執。(刊定記云,於五蘊總相計有主宰,

 名為我執,若見五蘊法實有體性,名為法執。)

 能作五蘊緣生無性,所作眾生亦即無實,如化人作化人,能所作俱無實,

 欲令眾生觀能作陰緣生無性,離其法執,觀所作眾生即空無實,

 斷其我執故,說色即是化,受想行識即化,世出世間諸法皆是真如緣起。

 本來實相,平等常住,但由妄情見差別相,若情融來,諸法復本。

 (般若心經顯正記曰,本唯圓成,由隨緣故成依他,由執實故名偏計,

 若了所執非有,隨緣性空,則依計廓然,圓成體現是。)

 染礙者在情非關諸法。大論九十六曰:『一切法不可壞,但離邪憶想,

 一切法自離,如神通人壞色想故,石壁無礙。』

當知,今此所引經說世間五陰乃至如來一切種智如空化者,為破情也。

其說涅槃法非化者,標示法體本然德也。

說彌陀入滅或說常住者,其義相同,所以引合為證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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