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者
即一物體之謂,機與法且分別而談,物體者不別是一。
何者,就往生與正覺而言,為眾生成就「願行」,而成就眾生之「往生」。
其證據之物體是「正覺」故,佛之「正覺」舉體成為眾生之「願行」。
而令眾生往生報土。
然者,眾生往生之外無佛之正覺,佛正覺之外無眾生之往生。
此意,於本鈔第(6)文云:
「圓滿了十方眾生之願行,成就往生之時,成就機法一體之
南無阿彌陀佛之正覺。
故佛之正覺之外,無凡夫之往生。
十方眾生之往生成就之時,佛亦成正覺故,佛之正覺與我等之往生成就同時也。」
此機之往生與佛之正覺者無別,令知是一體也。
(法藏比丘,阿彌陀佛的前身,為救度眾生,使眾生都能生有佛國度。
發菩提心之真義是發願度眾生生有佛國度,
使眾生都能蒙佛救度,而能真正出離生死輪迴,無盡之苦。
法藏比丘以五劫的時間思維,發了殊勝大願,救度眾生。
再以兆載永劫的時間,圓滿所發之大願。
願願都以自己的成佛為賭注,若眾生不能往生就不成佛。
如今願已滿足,所以成佛,號阿彌陀佛。
眾生能往生與佛之成正覺是同時成就。
往生與正覺是無二無別,所以是一。
故當聞到阿彌陀佛名號時,就應知道,我們往生之業已成。)
然《御文章》,「六字」之中分「二字」與「四字」。
配於「機」、「法」而釋者,且分其所主而示。
其實「六字皆法」,「六字皆機」也。
第四帖第八通云:
「南無歸命之機,與阿彌陀佛救度之法,其一體之處,言機法一體之
南無阿彌陀佛也。」
此是且分配二字與四字之釋。
次云:
「是故阿彌陀佛在昔為法藏比丘之時,誓眾生若不成佛者,我亦不成正覺之時。
其既成正覺之相,當知正是現今之
南無阿彌陀佛,此即我等之往生決定之證據,故獲得他力之信心。
亦是歸於此六字之意也。」
此言者,既成正覺之相,是今之 南無阿彌陀佛者。
「正覺之體」即「救法」,即是「六字」之意。指此體言
「即是我等往生決定之證據」。
(我等往生已成,證據就是法藏比丘已成佛,號阿彌陀佛。
眾生應信,不應有所疑惑,應知疑為大害。
進入疑城胎宮,五百年不能見佛聞法,不見菩薩法式皆因疑惑所致。
故不應疑我往生已成否,應該自己建立信心,不可有絲毫疑惑。)
言「獲得信心」,亦是此「六字」之意者,於依托即信心之機言,即是六字之意也。
在於法之方言者:
言:將以信托者(南無)攝入光明中(阿彌陀佛)。
又言:對於信托者(南無)施於願行(阿彌陀佛)。
兩者皆是法體之成就也。
(所以當念及南無時,就應知道阿彌陀佛隨之。
當念及阿彌陀佛時,正是我等南無歸命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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