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者,無所作為也。
於小乘言三無為。其中言虛空無為者,譬喻虛空無失亦無始出,是天然之理也。
於大乘以真如法性等常住不變之理言無為也。(81)
這一段話,舉無為的例證。
為者造作,而屬於造作者,是有為之業,所以有所造作,必有始終有轉變。
而無為者正好相反,無造作也,因為無造作故,也就沒有變化轉變。
無為,如果依《涅槃經》的解釋,經上說:
如經中只一涅槃之名,如來隨機演說,亦名無生,亦名無作,亦名無為,亦名解脫,
亦名彼岸,亦名無退,亦名安處,亦名寂靜,亦名無相,亦名無二,亦名一行,
亦名清涼,亦名無諍,亦名吉祥。雖立多種之別,只是涅槃一名。
若依照小乘的說法,依《俱舍論》所論,有三無為:
一者虛空無為。二者擇滅無為。三者非擇滅無為。
這是依有部的說法,有部以一切法分成為七十五法,前七十二法為有為法,後三無為。
大乘將無為展為六無為,《百法名門論》無為法有六:
一虛空無為。(真空之理,離諸障礙,猶如虛空,無所作為也。)
二擇滅無為。(擇即揀擇,滅即斷滅,以智滅惑,所顯真理,理無作為也。)
三非擇滅無為。(不假智力斷滅諸惑,性本清淨,無所作為也。)
四不動無為。(即第四禪天得不動地,所修出世之理,無所作為也。)
五受想滅無為。(受想心滅,所顯真理,無所作為也。)
六真如無為。(不妄曰真,不異曰如,真如之理,無所作為也。)
蓋前色法心法及心所有法,不相應行,皆是世間有為之法,此之六法,是出世間之法,
故名為無為。又有為者,世間法也,無為者,出世間法也。
這是法相的說法,法相宗以百法判萬法,列有一百種法,稱為百法名門。
百法中有九十四項為有為法,而剩餘的六項,如上所載為無為法,今論所說為真如無為。
《成唯識論》二,於解釋前五項無為之後,說云:
此五者皆依真如假立,言真如亦是假施設之名,遮撥無故說有,遮執有故說空,
勿謂虛與幻故說為實,理非妄測故名真如。
所說的前五項無為,是為說真如而假立的,然而真如之名,亦是假設之名,
為了讓眾生不會因為無,而認為一切無,撥無因果,所以要說有,所謂說有為破無故。
又怕人又執著於有,所以說空來破有,如《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又是虛幻,謂破此空故,說實相,實相即是真如,實相知理非是虛妄測度故為真如。
法性者:
法性者,謂知一切法中法性不可得故。《地持經》說有二種法性:法即軌則之義,
性即不改之義。謂一切法性無改易,皆可軌則而修,故名法性。有:
一實法性,謂一實之理,離虛妄相,本性平等,無有變易,一切諸佛,莫不軌此法性,
修之而成正覺,是名實法性。
二事法性,謂世間種種諸法,皆依於理,施設建立,所謂地水火風,五陰等法,
隨俗所知所見,雖屬於事,實不外乎法性之理,是名事法性。
是真如的異名,有十二異名,法性為其中之一名也。
《成唯識》二言:
心言路絕,非一切法與一、異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心言者,一件事情的發生,用心去思考其來龍去脈,法性者則離此言思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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