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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鈔一部,以禿筆草本。綱嚴大僧都,為安置錦織寺所書取也。
十帖書寫之功既為殷勤,一流弘通之志尤所隨喜也。挍合之處,
文點等無相違歟,足為證本。堅守教誡之委趣,
莫許聊爾之流布耳。
貞治二歲癸卯三月廿五日 老衲判七十四歳
同三年甲辰十一月十九日十帖外題並袖名字染老筆訖
存覺七十五歳
本願寺主席和尚任上件奥書之旨,宜募相傳之譜系之由,
依令抽慇懃之懇志,給一部十帖奉授與之訖。
是則為佛法弘通利益無邊矣。
明德三年壬申五月十六日 桑門慈觀
寶曆十年庚辰春二月 豐後光西寺釋圓爾 會
圓爾老師為會本也,蓋其先考某師嘗有此舉不果而卒,師繼其志,
從事於斯有年矣,分節本書提頭成行,會鈔於其下合為十卷,
自齎至于京師以告本廟恭蒙允許,遂謀上木僅刻教文類一卷,
忽罹老疾不起而逝,不卒其業遺憾乎!弟子全鳳雖辱遺屬,
薄祐無資荏苒送日七年,於茲獲罪祖之與師不亦大乎!
於是募緣四方剞劂方成,聊塞師命。云師復別有引文考二卷,嗣出以公于世,
是弟子之願也。因記。
安永八年巳亥仲冬九日 豐後府内法專寺釋全鳳 於京師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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