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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從經初至「願樂欲聞」為序分,從「佛告阿難」下至「不能窮盡」是其正宗,

於中所行、所成、所攝三段如《影疏》解,「佛告彌勒菩薩」下至經竟為流通分。

此中亦三:初教誡流通;「佛告阿難汝起」已下證成流通;

「佛告彌勒其有」下付授流通也。

此依淨影,雖少出入,取其流通至長。準經末云:吾今為諸眾生說此經法,

令見無量壽佛,及其國土一切所有。等。

阿難私見既屬於正宗也明矣,況佛語教誡文豈其流通耶?若是解者未穩當矣。

一云:斯經三分如淨影等,又正宗中細分五段,總收為二段。

自初「乃往過去」至「不能窮盡」,因願成就相,總是彼土教主大悲攝化也。

二自「佛告彌勒菩薩」至「我今為汝略說之耳」,(勸機現土來生)

則是此土教主善巧發遣也,故云「兩尊出世大意,四輩入道要門也。」

(《會疏》四(十七左))

此正宗分為彌陀教、釋迦教,是本出於《教卷》大意。

日溪亦從此(《要解》上(五右))。

今謂:三分依元祖用淨影,此三分各有二分,為六段:

一教起因緣分,所謂證信序也(淨影證信,吉水通序);

二請問發起分,所謂發起序也(淨影發起,吉水別序);

三廣說因果分,(因果分,《祥疏》正說兩段:初明法藏修因感果(上卷文),

後明勸物修因往生(下初已下)。

   《興疏》正說為二:一彌陀淨土因果,明所行、所成(上卷);

二眾生往生因果,明所攝、所益(下卷初下)。

     此二師雖為兩段,不出於淨影三段,今影所行、所成,及祥、興法藏因果,

     攝為因果分也。)從「過去五十三佛」而竟華光出佛之文;  

四稱讚功德分,從第十一願成而至經末十四佛國往生之文;

五歎經囑累分,「佛告彌勒」等是也;

六歡喜奉行分,「爾時世尊」已下是也。

初二為序,次二正宗,後二流通也。

正宗之中開二分者以二尊之別,然就斯經顯二尊教者原出自祖語,

文云:「斯經大意者:彌陀超發於誓,廣開法藏,致哀凡小,選施功德之寶;

釋迦出興於世,光闡道教,欲拯群萌,惠以真實之利。」

又教、行、信、證、真佛土源發自二尊教,謂法藏因中「願佛為我廣宣教法」。

等者教也;「我已攝取莊嚴佛土清淨之行」者行也;

具說四十八願,一一不取正覺者信也(佛正覺成眾生信故);

「決定必成無上正覺」者證也;「法藏菩薩今已成佛」等者真佛土也。

光明、壽命願成就等攝在此中,斯是彌陀教之真實五法也,至釋迦教亦具足之。

(《一多證文》曰:由彌陀之第十八願,與釋迦之願成就文,而得真實信心。

《和讚》云:真實報土正因,是二尊所賜。然十八願成就文亦可屬釋迦教。)

初說十一願成者,先標真實之利,(使得無上涅槃為惠施之本意故。)

諸佛出世本致故,釋迦教始於真實證也。

次說十七願成,義兼兩向,上兼國勝(諸佛歎正定聚),下通洪名(聞名號得信故)。

次說念佛往生,傍及諸行機類,真實教、行、信、證在此中。

次明十方所歎,即覆說前十七願成,引他證自,故為釋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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