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論》曰:我依修多羅,真實功德相,說願偈總持,
與佛教相應。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
功德大寶海。
次《淨土論》,我依等者,偈前《註》(《論註》卷上)云:
次成優婆提舍名,又成上起下偈。(已上)
又偈後云:此一行云何成優婆提舍名?云何成上三門起下二門?
偈言:我依修多羅,與佛教相應。修多羅是佛經名,我論佛經義與經相應,
以入佛法相,故名優婆提舍,名成竟成上三門起下二門。(已上)
是等義趣次下何所依以下至函蓋相稱下被引之,仍今略之,宜見彼文。
觀佛等者,《論》明二十九句莊嚴,其中如來八種功德莊嚴之內,
第八莊嚴不虛作住持功德莊嚴文也,《註》(《論註》卷上)云:
此四句名莊嚴不虛作住持功德成就,佛本何故起此莊嚴?
見有如來但以聲聞為僧無求佛道者,或有值佛而不免三途,
善星、提婆達多、居迦離等是也。又人聞佛名號,發無上道心,
遇惡因緣退入聲聞辟支佛地者,有如是等空過者、退沒者,是故願言:
使我成佛時,值遇我者,皆速疾滿足無上大寶。(已上)
又曰:菩薩入四種門,自利行成就,應知。菩薩出第五門,
回向利益他行成就,應知。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
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抄出)
又曰菩薩等者,依《論註》意,〈解義分〉中分為十重,
其中第十〈利行滿足章〉終文也,欲委知者,可看《註》文。
《論註》曰:謹案龍樹菩薩《十住毘婆沙》云:
菩薩求阿毘跋致,有二種道:一者難行道,二者易行道。
次論註曰等者,彼《註》最初標《論》大意,發端釋也。
鸞師深得《十住論》意,判難易道,其文少異,其義大同。
難行道者,謂於五濁之世,於無佛時,求阿毘跋致為難。
此難乃有多途,粗言五三,以示義意。一者,外道相(修醬反)
善,亂菩薩法。二者,聲聞自利,障大慈悲。三者,無顧惡人,
破他勝德。四者,顛倒善果,能壞梵行。五者,唯是自力,
無他力持。如斯等事,觸目皆是,譬如陸路,步行則苦。
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
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
正定即是阿毘跋致,譬如水路,乘船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