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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論》曰:我依修多羅,真實功德相,說願偈總持,

與佛教相應。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

功德大寶海。

次《淨土論》,我依等者,偈前《註》(《論註》卷上)云:

次成優婆提舍名,又成上起下偈。(已上)

又偈後云:此一行云何成優婆提舍名?云何成上三門起下二門?

偈言:我依修多羅,與佛教相應。修多羅是佛經名,我論佛經義與經相應,

以入佛法相,故名優婆提舍,名成竟成上三門起下二門。(已上)

是等義趣次下何所依以下至函蓋相稱下被引之,仍今略之,宜見彼文。

觀佛等者,《論》明二十九句莊嚴,其中如來八種功德莊嚴之內,

第八莊嚴不虛作住持功德莊嚴文也,《註》(《論註》卷上)云:

此四句名莊嚴不虛作住持功德成就,佛本何故起此莊嚴?

見有如來但以聲聞為僧無求佛道者,或有值佛而不免三途,

善星、提婆達多、居迦離等是也。又人聞佛名號,發無上道心,

遇惡因緣退入聲聞辟支佛地者,有如是等空過者、退沒者,是故願言:

使我成佛時,值遇我者,皆速疾滿足無上大寶。(已上)

又曰:菩薩入四種門,自利行成就,應知。菩薩出第五門,

回向利益他行成就,應知。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

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抄出)

又曰菩薩等者,依《論註》意,〈解義分〉中分為十重,

其中第十〈利行滿足章〉終文也,欲委知者,可看《註》文。

《論註》曰:謹案龍樹菩薩《十住毘婆沙》云:

菩薩求阿毘跋致,有二種道:一者難行道,二者易行道。

次論註曰等者,彼《註》最初標《論》大意,發端釋也。

鸞師深得《十住論》意,判難易道,其文少異,其義大同。

難行道者,謂於五濁之世,於無佛時,求阿毘跋致為難。

此難乃有多途,粗言五三,以示義意。一者,外道相(修醬反)

善,亂菩薩法。二者,聲聞自利,障大慈悲。三者,無顧惡人,

破他勝德。四者,顛倒善果,能壞梵行。五者,唯是自力,

無他力持。如斯等事,觸目皆是,譬如陸路,步行則苦。

易行道者,謂但以信佛因緣,願生淨土,乘佛願力,

便得往生彼清淨土,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

正定即是阿毘跋致,譬如水路,乘船則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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