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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下說安樂菩薩,德言所可講說,常宣正法者,指念佛。

又《論著》釋誹謗正法,有二釋。第二釋以念佛為正法。

又《五會讚》云:持戒禪律名正法,念佛成佛是真宗。

一往似持戒禪律為正法,而再往論之,念佛成佛為真正法也。

故《行卷》(二十四右)引歎他力大行,準之今乃獲聞正者。

聞真宗念佛也。

二、明由宿世見佛。

曾更見世尊  則能信此事  謙敬聞奉行  踴躍大歡喜 

憍慢弊懈怠  難以信此法  宿世見諸佛  樂聽如是教

唐譯曰:彼人曾見諸世尊,能作大光拯濁世,多聞總持如巨海,(示聞信名號之德。

名號萬德充滿聞信行者如巨海。我說彼尊功德事。眾善無邊如海水。

此義雖信外凡夫。聞信名號。歡喜愛樂此法。不異三賢十聖。即今經踴躍大歡喜也。)

彼獲聖賢喜愛心,懈怠邪見下劣人,不信如來斯正法,若曾於佛殖眾善,

救世之行彼能修。(文)(此亦經末文)

漢譯云:曾更見世尊雄,則得信於是事,謙恭敬,聞奉行,便踴躍大歡喜,

惡驕慢弊懈怠,難以信於此法,宿世時見佛者,樂聽聞世尊教。(文)

宋譯云:已曾供養諸如來,是故汝等聞斯義,聞已受持及書寫,讀誦讚演,並供養。

(文)

淨影云:曾更下,明見佛者,方乃信敬歡喜奉行,次有半偈,舉有惡人不信此法,

彰經深重,下之半偈,舉有善者樂聞是教,顯經微妙,舉惡不聞,令人捨遠,

舉善得聞使人慕修。

又此文中,彰經深重,去人輕謗,顯經微妙,生人信敬。(文)憬興同之。

今謂,初一行正明,由宿世見佛緣,信樂歡喜奉行,謙敬奉行,踊躍大歡喜句,

正屬弘願信樂。與流通信樂受持,難中之難等文相應焉。

憍慢等一偈,有惡有善相對,結信不也,或可,憍慢等二句。反顯前謙敬等,

宿世等二句,結前曾更等二句也。

曾更見世尊等者,曾過去也,更經也,《琳音》七十七(十七)云:革行反。

鄭註《周禮》云:更猶代也,《說文》改也。(文)

見世尊者,望西云:正見佛體,及值遺教,俱名見佛。

如淄州云:言值佛者,一者、值生身佛聽聞正法,名為值佛。二、者有佛教法,

從他聽聞,亦名值佛,雖有佛教,無人傳說,名無佛世。(已上)

問:所見諸佛,為限生身,為通形像。

答:可通形像,例如香象釋彼四依供佛云通繪像木像。(《探玄》第六)

如《法華》者,供養畫像,既成佛因,見像何非值教緣耶。(文)

四依供佛者,《涅槃》四依供佛頌云:若有眾生,於凞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

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不生誹謗等。

頌云:若有眾生,於凞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

不生誹謗等。

頌云:凞連受持不誹謗。一恆愛樂,二讀誦,三恆淺義並初依,四一

(顯十六分佛性一分)五八(八分)第二依,六七十二(顯十二分)(十四分)三依,

八恆十六(十六皆顯)第四依如《會疏》引念佛三昧經等,則能信此事者,

由過去值過恒沙無量諸佛故。今世得聞信此經,弘願生起本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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