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下說安樂菩薩,德言所可講說,常宣正法者,指念佛。
又《論著》釋誹謗正法,有二釋。第二釋以念佛為正法。
又《五會讚》云:持戒禪律名正法,念佛成佛是真宗。
一往似持戒禪律為正法,而再往論之,念佛成佛為真正法也。
故《行卷》(二十四右)引歎他力大行,準之今乃獲聞正者。
聞真宗念佛也。
二、明由宿世見佛。
曾更見世尊 則能信此事 謙敬聞奉行 踴躍大歡喜
憍慢弊懈怠 難以信此法 宿世見諸佛 樂聽如是教
唐譯曰:彼人曾見諸世尊,能作大光拯濁世,多聞總持如巨海,(示聞信名號之德。
名號萬德充滿聞信行者如巨海。我說彼尊功德事。眾善無邊如海水。
此義雖信外凡夫。聞信名號。歡喜愛樂此法。不異三賢十聖。即今經踴躍大歡喜也。)
彼獲聖賢喜愛心,懈怠邪見下劣人,不信如來斯正法,若曾於佛殖眾善,
救世之行彼能修。(文)(此亦經末文)
漢譯云:曾更見世尊雄,則得信於是事,謙恭敬,聞奉行,便踴躍大歡喜,
惡驕慢弊懈怠,難以信於此法,宿世時見佛者,樂聽聞世尊教。(文)
宋譯云:已曾供養諸如來,是故汝等聞斯義,聞已受持及書寫,讀誦讚演,並供養。
(文)
淨影云:曾更下,明見佛者,方乃信敬歡喜奉行,次有半偈,舉有惡人不信此法,
彰經深重,下之半偈,舉有善者樂聞是教,顯經微妙,舉惡不聞,令人捨遠,
舉善得聞使人慕修。
又此文中,彰經深重,去人輕謗,顯經微妙,生人信敬。(文)憬興同之。
今謂,初一行正明,由宿世見佛緣,信樂歡喜奉行,謙敬奉行,踊躍大歡喜句,
正屬弘願信樂。與流通信樂受持,難中之難等文相應焉。
憍慢等一偈,有惡有善相對,結信不也,或可,憍慢等二句。反顯前謙敬等,
宿世等二句,結前曾更等二句也。
曾更見世尊等者,曾過去也,更經也,《琳音》七十七(十七)云:革行反。
鄭註《周禮》云:更猶代也,《說文》改也。(文)
見世尊者,望西云:正見佛體,及值遺教,俱名見佛。
如淄州云:言值佛者,一者、值生身佛聽聞正法,名為值佛。二、者有佛教法,
從他聽聞,亦名值佛,雖有佛教,無人傳說,名無佛世。(已上)
問:所見諸佛,為限生身,為通形像。
答:可通形像,例如香象釋彼四依供佛云通繪像木像。(《探玄》第六)
如《法華》者,供養畫像,既成佛因,見像何非值教緣耶。(文)
四依供佛者,《涅槃》四依供佛頌云:若有眾生,於凞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
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不生誹謗等。
頌云:若有眾生,於凞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於惡世中聞是大乘經典,
不生誹謗等。
頌云:凞連受持不誹謗。一恆愛樂,二讀誦,三恆淺義並初依,四一
(顯十六分佛性一分)五八(八分)第二依,六七十二(顯十二分)四(十四分)三依,
八恆十六(十六皆顯)第四依如《會疏》引念佛三昧經等,則能信此事者,
由過去值過恒沙無量諸佛故。今世得聞信此經,弘願生起本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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