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三會違文者。

   問:如來會說國中有情成等正覺,祖文取之為此土益,立現至等覺故。

     此生直成佛者,似違彼經顯文如何。

   答:念佛人現蒙光攝,既是攝取光中眾生,故名彌陀國中有情,

     十住論五(易行品彌陀章)云:『彼國人命終,設應受諸苦,

     不墮惡地獄。』命終受苦在此土人,而指此人稱彼國人,

     釋名門攝眷屬眾數,般舟讚云,欣則淨土常居,皆斯義也。

     具如前辨。

   問:論註云得涅槃分,祖文言至一子地。此與超證極果,其義相違如何。

   答:解有二義。

     一約真假土,所謂分證約假土人,如觀經說,上品生人得歡喜地。

     是其分證,所謂極果約真土人,各有一途非相違耳。

    二約真土廣略相入,若約自利略門,主伴入一法句,同一彌陀光壽極果,

     若約利他廣門,則示現因分相,與佛作伴,以利群生,極果歎略門果,

     分證明廣門相,若約廣略相入,則即極果而因,全分證因而是極果,

     廣略相即,因果不二,如全波而水,即水而是波。論判之云:『即見彼佛,

     未證淨心菩薩,(初地已上七地已還)(乃至)與淨心菩薩(第八地)

     與地上菩薩。(九地已上)畢竟同得寂滅平等。』

     其存十地因分相者,乃是利他廣門之相,同證寂滅平等法者。

     乃是自利略門之義,廣略相入,常因(略即廣故如水即波)常果。

     (廣即略故如波即水)

     蹄涔二云:『淨土真證約二十五種門,盡未來際菩薩。(全果而常因,

     因外無果故。)約一法句,初生剎那即佛,此二無二,謂之廣略相入。』

     此乃真宗之確論矣,華嚴圓談亦同此義,探玄四云:

     『得彼普賢法界行德,具攝因果,圓融無礙,若以因門取,則常是菩薩,

      若果門以取,則恒是佛。』

   問:今玄文,判成佛是正報,難期如為主,往生是依報,易求如投化,

     不許往生即成之義,則與生即超證佛果,其義相違,當云何會。

   答:今欲破他人濫解二種別時。障礙淨門,故約二門,分其難易。

     此土修行成佛為難,念佛往生為易而已。

     然而其實義,在生即成佛,何以言之,判所生土,以言報法高妙。

     稱無為涅槃界,若不生而已,生者即成佛,故序題云:

     『捨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大涅槃四德,名法性常樂,捨證同時,故云即也。

    又偈歎往生果。言速證無生身,速胃速疾。

    事讚下云:臨終聖眾持花現,坐時即得無生忍。

    無生身者果極法身。事讚上云:淨土無生亦無別,究竟解脫金剛身。

    初生一念,速疾超證極果無生身,故云速證無生身。

    脉祖實義,毫無違矣。按鎮西家十八通云,玄義分言為主投化,正報難期。

    依報易求等者。且立二門,遣凡夫疑,是解義分之方便也。

    其實往生外無成佛,經說速證無上菩提,論判速得成就菩提。

    又云但以欣求心直得往生,往生即是成佛也。

  問:若爾者淨宗經釋說經劫者,皆假說耶。

  答:實非假。此有二種。

    一約化土人,且如觀經上品生人,歷事供養,經劫得忍後坐道場。

    二約報土人。為物現經劫,如新華嚴五十三云:『雖能一念即成菩提,

     為眾生故,於無量劫行菩薩行,無有休息。』

     念劫本融即,無長短定相,見定相者,是凡夫情,真土諸大士,

     達念劫本融,故泯久近長短定相。寂照神通三摩地經云:

     『促不可說不可說劫,以為一劫,能延一向為不可說不可說劫。』

     (此明延促無礙)新華嚴經五十九云:無量劫一念,一念無量劫。

     (此明念劫融即)同四十九云: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

     莫見脩與短,究竟剎那法。(此泯久近定相)般舟讚云:

     大小僧祇恒沙劫,亦如彈指須臾間。

不可以凡情議彼真證矣,諸餘違文,皆可準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aminpan 的頭像
    jaminpan

    佛學漫談

    jamin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