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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又說回來了,如果我們罪業全消完了,根本也就沒有再墮惡趣的可能性了。

那麼法藏比丘也就無需再發這個願了!

為什麼還要發這個願呢?

道理就在於此!

通過蕅益大師的話,也是一個很好的證明啊!

我們再看第二十願:至心迴向願。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聞我名號,繫念我國,植諸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我國,不果遂者,不取正覺。」

通過這一「至心迴向願」,我們就看得更清楚了!

如果一個人宿惡有很多罪業,但「聞我名號」聽到我的名字,於是「欲生我國」其中這個「願」很重要!

說明你光持經、持戒,這只能使你將來命終之時可以生天或生到別的道上去。

而唯有「欲生我國」才可以「不復更三惡道」。

既使你有多大的罪業,命終之時也無需再經三惡道了。

也就是說,你只要肯悔過、肯念佛號、願生淨土。

你就可以生到極樂世界了,而不需要再經三惡道了。

因為你的這些罪業,由於佛的願力超過了你的業力,所以可以往生。

等到了極樂世界後繼續修行,繼續做功德,繼續消宿業,所欠的債加倍奉還了,也就了清了。

在這個願中,佛並沒有說:你必須修到把業都消了才可以往生。

所以,我們這個娑婆世界的眾生要往生,就只有這個法子最容易!

我們是帶著罪業往生的,帶惑往生的。

如若非要等斷了見惑、思惑業,那就證了「阿羅漢果」了,也就不再是易行道,而是難行道了。

極樂世界也就不會再有「凡聖同居土」了。

我們就是帶業往生,帶惑往生,見思惑都還沒有斷!

所以我們才稱凡夫。

對此,蕅益大師說過:是凡夫,可是不退轉。

由於不退轉,所以跟「阿鞞跋致」、跟大菩薩一樣,甚至等於「一生補處」,而實際還是凡夫。

而十方世界沒有這種情況,這是特例,這種特例就是由於阿彌陀佛大願所形成的,是大願的結果。

因而是不可思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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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in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