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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正式接著談善導大師關於阿彌陀佛大願核心的這五大願:

一、第十一願:必至滅度願。

「設我得佛,國中天人,不住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

必至滅度,就是所有眾生,生到我的國土之後,必至滅度,都要成佛。

生到極樂國土,所有的人都在內,不管你帶業不帶業。

不管你帶業多少、帶惑多少,雖然有程度的不同。

但一步步的,最終各個將來能夠徹底遠離分別,諸根都能徹底寂靜。

最後都能證大涅槃,成就無上正等正覺。

沒有一個例外的!所以,我們看,彌陀「四十八願」,願願都是為了眾生。

頭一願就是願一切眾生都生到極樂去,這個極樂國沒有三惡道,你不必再受苦了。

這念念為眾生成佛呀!

不是為了得一種安樂、得一種享受,而是究竟的覺悟。

念念為正覺,為菩提,這才是法藏比丘初發此廣大殊勝、利益徹底究竟的大願。

是最容易的法,讓眾生最苦的罪都避免了,不再入三惡道、再不退轉了、永遠不退轉了,而且個個來後個個成佛!

這個願是善導大師所指出的,五個願中的核心

二、第十三願:光明無量願。

「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勝於日月之明千萬億倍。」

我要是成了佛,我的光明是無量無邊的,普照十方,「十方」包括東西南北四方,以及四角、上下共為十方。

這一切的地方,我光明都能夠普照得到,沒有一處不照到的!

「絕勝諸佛」就是說,我一定要超過一切佛的光明。

對此話,大家一定要小心領會,不要錯解!不小心可就變成「修羅」(六道之一)了。

為什麼呢?

逞強好勝是「修羅」的特點。

佛說這話可不是這個意思。

佛是願意這個光明能夠有更大的饒益性,使眾生更能夠受真實之利。

而給眾生利益更大,這個願望要勝於諸佛。

所以這不是逞強好勝的意思,而是表明阿彌陀佛的悲願更大!

對此,後面「光明遍照品」中便有說明。

經中說,諸佛的光明是有大有小的、有遠有近的,而只有這阿彌陀佛號無量光。

為什麼會這樣呢?

佛與佛是平等的,法與法也是平等的。

為什麼光有不同呢?

就是因為在因地作菩薩的時候,每位所發的願有大小不同。

因而最後成就所發之願後,這個願力也就有大小的不同了。

所現的光明當然也大小不同了,原因就在於此。

所以阿彌陀佛稱為大願王,就是因為法藏比丘在因地發願最大,一旦成佛後當然光明也就最為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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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min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