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四相修一切善法即得菩提,成就佛果。 

佛乃離相修善之果,所以不可以色相得見如來。

 

經中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所以不可以色見聲求。

 

這裏一位蔡居士認為這四句還不圓滿,她很有智慧。

 

這是鳩摩羅什翻譯簡化了,原來是八句。

 

好幾位古德,以及玄奘大師翻譯的底下還有四句。

 

玄奘大師的全偈為:

  

 

「若以色觀我,以音聲尋我,彼生履邪思,不能當見我,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法性非所識,故彼不能了。」

  

 

後四句指出,應觀導師的法身,法身即是佛的法性。

 

(即佛真性,又稱佛性,或自性。法性所適用的範圍最廣。)

 

如來的妙體即是法身佛的真性(法性)。 

但法身不可以世智來見,所以說法性不可見。

 

也不可以「識」知。

 

故玄奘大師云「法性非所識」。

 

不可見又不可識「故彼不能了」。

 

佛身只是眾生不能見不能知,但絕不是斷滅頑空。

 

打個比方,有的物質有磁性,它產生磁場,有極大的作用。

 

例如電動機、發電機,種種設備都是利用磁場的作用。

 

但是磁場看得見嗎?

 

摸得著嗎?

 

連世間的磁性都不可見,何況法性,當然更是不可見。

 

只是有,法性是有而不可見。

 

法體,如來法身的法體,用我們的思惟不能了知。

 

也就是說法性、真如、實相、般若種種,是如來的法身理體,眾生的知見,是達不到的。

 

所以說不可思議。

 

不可議,就是你說不出來,不是你的語言可以表達的。

 

不可思,是你想不到的,不是你腦子裏所能想得到的。

 

只有在離開這個思才可知。

 

在妄想之中,你想去見,去知這個法體,就等於你坐在這個椅子上。

 

自己想舉起這個椅子,是不成的。

 

你只有離開這個椅子,才能拿起這個椅子。

 

「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

 

法性遍一切,就是導師的法身遍一切處,遍一切空間。

 

但法性不是你的妄心所能認識的,猜測的。

 

大家在這地方千萬要小心。

 

所以色見聲求,不能見如來。

 

法身如來在眾生的情見之中不可能認識到,知道,看到。

 

我們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相。

 

《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你所見一切相都是虛妄的,眼前所見本來沒有,只是由於動相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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