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念經》說:
非異人作惡,異人受苦報,自作業自得果,眾生皆如是。
不是你作的惡事,不會是你受苦果。
自作自受,自己造業,自己得果報,這是一個固定的道理。
這是通途的法義,釋迦牟尼佛所教導的佛法,自己造業,
果報由他人受的。
更沒有他人造的業,而由自己來受報之道理,這種說法。
這樣的說法,自業自得的說法,散見諸處的佛教通說。
但是我們也可以見到,代於薦福的,如《梵網經》說:
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福資亡者,得見諸佛,
又《灌頂經》說:
諸命過者,修行福業,至心懇惻,應代亡者,悔過眾罪,罪垢即滅,
如餉遠人,無不獲果。
而《華嚴經》說菩薩代眾生受苦說:
我當於彼三惡道中,悉代受苦,令得解脫,我當受無量苦惱。
這些的經文,是告訴說,遺族為亡者追福,好菩薩代眾生受苦惱,
又是他作自受。
通途佛法,雖說無自作他受,亦無他作自受。
雖然如是說,無自業他受,但是,並非是無彼此之緣。
對於此等的理論,在通途的法師們,也常會有自我矛盾的解讀,
於此西行的《撰進鈔》云:
新羅之元曉法師言,雖無他作自受之理,有緣起難思之力故。
同書中之雜談,亦有蒙他力之思想。
新羅就是現在的韓國,元曉法師是韓國很重要的一位出家人,
對於淨土法門有很深入的研究,著有《無量壽經》的經解。
在《雜談集》裡有一段對話,講到了有關自力自變的法門,說:
南都有僧,呵責同住云:時作非時食,不立於僧之要事。
同住答云:第八識所變之食是我果報故,何以喋言恩惠乎。
僧言:然者汝自食所變之食。而追卻畢。
非時食,頭陀行有日中一食,過午不食,非時就是已經過了中午,
已經不是該吃飯的時間。
所以現在很多的寺廟,出家人還是會要吃晚餐,就稱晚餐為藥食,
這是一個只知道自力自所變的法門,而不知道,佛法的精妙處,
佛法的不可思議最,
這裡所說的他力無盡之法門者,即是阿彌陀佛的願力,
言自力自所變者,所謂阿賴耶識,緣起之唯識所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