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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是解義中第四重,名為『淨入願心』。『淨入願心』者,

又向說觀察莊嚴佛土功德成就、莊嚴佛功德成就、

莊嚴菩薩功德成就,此三種成就是願心莊嚴,應知。『應知』者,

應知此三種莊嚴成就,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

因淨故果淨,非無因他因有也。

『淨入願心』章中有二:一、《註》中自言已下已來二十字者,結前生後,

又牒章目。二、又向說下,是正釋也,此有五段,今是其 初。

此第一段正是淨入願心義也,當段之文第三卷本被引用之,

仍於彼下解章目意,粗述大意,故今略之。

因淨等者,是破外道所執妄計。言無因者,於五見中是指邪見;他因有者,

戒禁取也。

略說入一法句』故,上國土莊嚴十七句、如來莊嚴八句、

菩薩莊嚴四句為『廣』,入一法句者為『略』。

何故示現廣略相入?諸佛菩薩有二種法身:一者,法性法身;

二者,方便法身。由法性法身生方便法身,

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是故廣略相入,統以法名。菩薩若不知廣略相入,

則不能自利利他。

略說以下,第二段也。

入一等者,合以依正二十九句莊嚴成就,皆悉攝入一法句中。

一法句者,一法二字,所詮法體;句一字者,能詮名字,

以彼三種入一法句,以之為名。智光《疏》云:第四淨入願心即分二:

一、因果相成,二、入一法句。(已上)此釋之意,以下三段攝當段歟。

一者法性法身,二者方便法身等者,問:依何經論立二身乎?

答:《智度論》云:一者法性生身佛。二隨眾生優劣現化佛。

為法性生身佛故。說乃至聞名得度。為眾生現身佛故。說雖共佛住。

隨業因緣有墮地獄者。法性生身佛者。無事不辨。無願不滿。(已上)

智光《疏》云:龍猛說二種佛:一、法性生身佛,二、隨眾生現身佛,

即以本迹為二法身,由法性法身出方便法身,即以本垂迹;

由方便法身出法性法身,即以迹顯本,此二法身異而不可分,一而不可同。

(已上)此《疏》 之中,龍猛言者,指上論歟。

問:云生、云出有何別耶?

答:言生者起,出者顯也。是故廣略相入,乃至不能自利利他者,

法性法身是自利德,方便法身利他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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