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此二偈中,一偈明起願,後一偈明供佛,起願供佛皆是修普賢德,二十二願益。
故科云明超出常倫益,初中菩薩興至願一句,是總舉,後三句別開其興願為三句也。
菩薩者已到安養,得不退,興此願也。
若《會疏》意,此菩薩是諸佛國中大士,未生安養,故云後一偈,中上二句,
明自本土至安養中間遊歷諸剎相,若然,則還到安養國句,恐難消。
既言還到,遊歷諸佛剎,還歸安養本國之義,非中間事,如小經還到本國。
然則今諸佛告生安養之益也。至願者,猶言誠願,真實願名至願。
上所謂因發無上心者,受此告命也。別中願己國無異願攝國土。
上所言願我國亦然者,受此告命也。
普念度一切者,願攝眾生,同第十八願十方眾生也。
名顯達十方者,願佛法身,同第十七願,本師彌陀願,名聲超十方等。
今亦願如彌陀,如是三種莊嚴大願,全國彌陀因願也。
後偈中奉事億如來等者,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超出常倫諸地之行也。
《華嚴》離世間品(三十七之十二)所謂不捨如來地,現菩薩身者是也。
飛化遍諸剎者;飛行遊化,遍至十方無量,諸佛世界也。
異譯所言,至無量光明土,供養無數佛是也,無量光明土者,諸佛土名也,
彌陀真如海中諸佛國故。全諸佛國極樂之世界海,十方諸佛國,儘是法王家。
是故高祖無量光明土,為真佛土名也。
恭敬歡喜者,顯上奉事之相,非啻敬喜應有華香等供養事。
《小經》曰:其國眾生,常以清旦,各以衣祴,盛眾妙華,供養他方,十萬億佛,
即以食時,還到本國。(文)可準解。
還到安養國者,漢譯雲:還於須摩提。
《小經》曰:還到本國。
本國他方本無二,悉涅槃平等法,於平等法中,分本國他方者,顯方便法身願意,
故諸佛國為他方,彌陀安養國為本國,還到之言,就本國為言,
豈非生安養國大士耶!不爾則安養國言難消。明知非自諸佛國,
至安養中間歷事也。
又《會疏》(二十右)言:見佛聞法,各還本國,娑婆佛事,會會如是,
則不可言還到安養國思之。
三、結正法難聞有三:
一明能聞本緣;二彰所聞體德;三、舉諸難勸發。
初中亦二:一由宿世自行;二由宿世見佛。初宿世自行者。
若人無善本 不得聞此經 清淨有戒者 乃獲聞正法
唐譯云:若於福德初未修,不聞斯微妙法,勇猛能成諸善利,當聞如是甚深經。
(此非東方偈文,彼經末流通文,有七言二十行偈。於中初二行,當今文,故引之。)
漢譯云:非有是功德人,不得聞是經名,唯有清淨戒者,乃逮聞此正法。(文)
宋譯云:若不往昔修福慧,於此正法不能聞。(此亦非東方偈文,
卷末有七言十一行,今引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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