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俗相
棄國財位,入山學道。服乘白馬,寶冠瓔珞,遣之令還。
唐譯云:指捨國位,踰城學道,解諸纓絡,及迦屍迦,(《小品般若》、《音義》:
此云光,言有光澤也。)被服袈裟。(文)
棄國財位者,斷恩愛也,所治國所有貨財帝祚寶位,悉捨不取,捨皆無常故。
入山學道者,入無為境也。入山者踰城入山,如《會疏》(廿七)
引《因果經》明其相。《梵網述記》云:《梵網》七歲出家,餘經中十九出家,
根機有殊,見聞不同。又《西域傳》云:如來踰城,出時不定,或十九,或二十九,
二月七日、(《因甲》)三月八日,(《西域記》)或二月八日,(《長含》)
或四月八日。(《灌佛經》等所見不同,不可和會。)
服乘白馬者,服謂衣服、寶冠、瓔珞等也。乘謂騎乘,所謂白馬也,
《本行集》云犍陟,《琳音》十九云:犍陟,悉達太子所乘朱鬣白馬名也。
寶冠瓔珞悉與車匿令還王宮,髻中寶珠奉父王,脫身瓔珞奉之波闍波提(憍曇彌),
餘嚴身具送耶輸陀羅,此等皆托車匿送遣還城,故云遣之令還。
欲令眷屬知菩薩不貪在家名衣上服等故。
遣,縱也,《廣韻》:送也,《增韻》:又袪也,逐也,發也。
三入真相
捨珍妙衣,而著法服,剃除鬚髮。
正示出家相。唐譯云解迦尸迦(光澤)被服袈娑,含剃除句。
如《會疏》(三十一右)引經:爾時,太子以利劍自剃鬚髮,發願言:
今落鬚髮,願與一切斷除煩惱及習障。釋提桓因接發而去虛空已,剃髮而衣不如法,
時淨居天化作獵師,身被袈裟,於其前立。太子言:汝所著衣是寂靜服,
諸佛標幟云何著此?獵師答云:以誘群鹿,群鹿見此袈裟近我,我易得殺。
太子曰:但為殺生,非求解脫,此太不可,與汝貿易。獵者答言:善哉如告。
即脫寶衣而與獵者,自被袈裟。乃是今文既易得捨自珍妙衣與獵者,自被著法服也。
嘉祥就獵師覓鹿皮衣者,由獵師答言誘群鹿衣乎,蓋有據乎?
蓋剃發句為後言,法服者,袈裟也。《苑音》二(初)云:具正云迦羅沙曳,
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著白色衣也。(文)
《四分律》云:一切上色衣不得畜,當壞作迦沙色。今略梵語也。又名壞色。
《業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言道服也。(文)
《大集經》云:袈裟,名離染服。《賢愚經》云出世服。
《如幻三昧經》云:無垢衣,又名忍辱鎧,又名蓮華衣,又名幢相等。
《五分律》二十三:世尊與大比丘俱,遊行南方,從山上下見有水田,善作腠畔,
言諸比丘,宜著如此衣,或一長一短,或兩長一短,或三長一短,左條葉左靡,
右條葉右靡,中條葉兩向靡,此名割截不共衣,與外道異,怨家盜賊所不復取。(文)
《十誦律》二十七說:萍沙王謬禮外道以為佛弟子,白佛:願令僧衣與外道衣異。
佛敕阿難令製割截衣云云。
有人引此等諸文,云制其割截衣者,佛成道已後事也。
故今此文及唐譯袈娑者共彼外道不割截衣而已。
然望西一(四十五)引《大論》問答未詳,誤以為外道一切皆裸形,故設此問答,
殊不知外道中亦有著離塵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