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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後者,就先列小後菩薩論其前後。

《淨影疏》上(十右)以四義分別:

謂近遠形相約教多少。(《維摩疏》亦同之)

《仁王賁疏》等亦言前後,論家中《寶積經論》但明先聲聞之由耳,其餘未見有之。

余按梁光宅《法華疏》云:今就此同聞眾中,自有三段,。

第一先列聲聞眾,第二從菩薩摩訶薩以下,即列菩薩眾也。

第三從爾時釋提桓因下訖「退坐一面列凡夫眾也。

但眾(眾:私按經字歟。)來之始,未必如此,黑白前後。

無歸(私按是一句,恐有脫誤字。)次第益。是出經者比次前後,令修然可視,

又欲分別高下,目銘凡聖,致使有此次第也。

又意致(出經者意致)尋求則有事有理,所言事者,聲聞常在佛左右旦夕承奉,

不辨於遊方益物,唯護戒清淨,形跡交密,是故在前而列尚其親密之懷;

菩薩既以慈悲為先,荷護度人為誓,無方利物,化佗為務,不得常在佛側旦夕侍覲,

形跡交疏,於中而列也。凡夫進則不及菩薩,退則有謝聲聞,唯以五塵自物,

(私按「縛」字歟)受愛染為累,是故經家貶其凡猥,在後而列也。

理者聲聞背生死苦,樂涅槃樂,凡夫樂生死苦,背涅樂,是故聲聞在前,凡夫在後。

何以知然?聲聞之人為三毒所惱,八苦所煎,是故棄背生死之苦,樂求涅槃樂。

凡夫愛著有為,憎壞無為。菩薩則兩捨居空,雖樂涅槃,不同聲聞畏生死苦,

自求涅槃,雖樂生死,不等凡夫有愛著之心,但為求化他,常求利物。

是故《維摩經》言「不捨有為,不住無為。」此之謂也。(已上)

由此思之,來會之始何論前後次第,其論前後者在經家,尋其經家意致,

而作事理二釋,明前後者至矣盡矣,淨影等分別亦不過此,故具引之。

五權實者,凡諸經中,對揚法化者,多是權示,況斯經乎?是以一家相傳,

《大經》明法真實,機則權示,《觀經》明機真實,法則方便。

以《大經》法正被《觀經》機,故下三品造惡凡夫即為今經當機,

鸞師釋論主「普共諸眾生」,而連引第十八願成及下下品文,即此意也。

然三經中,觀小二經小眾是實,菩薩為權,如《序分義》中。

(如《序分義》,且就文解,若約義,則從《大經》開顯實義,

則聲聞、菩薩一切皆大聖權者。)但以斯經獨明本願生起本末故,

所列二眾皆是權仁,準擬彼國而莊嚴此會,其義至經末彼此互見文方彰矣。

下經說二十二願成就云:「除其本願為眾生故」等,欲度脫一切眾生,示現種種身,

或成聲聞身,或為菩薩,攝化十方。

是故次文說「阿難,彼佛國中諸聲聞眾身光一尋,菩薩光明照百由旬。」

此乃從還相回向願來,為度脫一切故來莊嚴此會,彼國因順餘方,故列聲聞菩薩名,

此界準擬彼國故,唯列聲聞菩薩二眾,至阿難禮見文,此會四種一時悉見

(見彼國菩薩聲聞大眾),彼見此土亦復如是(彼國眾見此土聲聞菩薩大眾)。

故知準擬彼國故莊嚴此會。然則,此會聲聞菩薩皆是願海所現之權眾耳,

是故次下歎德,約文則唯約菩薩,約義則泝前聲聞眾,如幻自在種種示現,

莫不皆是不動三昧應用,因果分位入真之路斯闡,主伴齊心,特留之慈方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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