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總大。三者相大。四者眾大。五者耆年大。六數大。
七尊宿大。八內有實德大。九果證大。
言總大者,取經言大。大義總兼下七大故。
言相大者,取言比丘。
相謂外相,(對下言內,有實德大。)
比丘外相,形服異俗,身口(身四威儀,口業語默。)如法,故名相大。
(佛制,出家人的服裝要有別於在家人,顏色不可以是正色,要壞色。
所說的壞色衣,袈裟,僧衣。《翻譯名義集》稱:
『梵耘袈裟,此云壞色衣,言非五方正色。』
又曰:
『律有三種壞色:青、黑、木藍。青謂銅青,黑謂染泥,木藍即樹皮也。』
五方東、南,西,北及中央,東方屬木是青色,南方屬火是紅色,
西方屬金是白色,北方屬水是黑色,中央屬土是黃色,為五正色。
袈裟,佛制是以糞掃衣,就是死人的衣服,丟棄不要的衣服,撿來重新染色,
染色時避開上曼所說的五正色,染成壞色,最合適的顏色為銅青、染泥灰、木藍色。
《梵網經》云:
『應教身所著袈裟(梵語Kasaya),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
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
國人所著衣服,比丘(梵語bhiksu)皆應與其俗服有異。』
出家人要剃除三千煩惱絲,著袈裟(糞掃衣),以有別於世俗之人。
身,行住坐臥,佛門都要具威儀,所謂三千威儀,八萬細行。
行要如風,說修道人,舉止動步,要安詳徐行,有如輕風徐拂,行進時,
要兩眼平視,步左窺又瞄,不向外攀緣;移步時,不可倉商惶惶,
或令鞋履在地上拖拉而發出聲音;當收攝身心,舉止動步,心存正念,
作到一切時中,都能夠定慧等持,如法而行。
立如松,站立之時,頭頸要正,身體要挺直,要安穩而立,猶如蒼松,
不可以輕率,歪七扭八的或是抖動;當心存正念,隨所住處,常念供養三寶,
讚嘆經法,細心於道,當思惟經義,如法而立。
坐如鐘,跏趺宴坐時,應攝心專注,身心要安穩不動,有如大鐘。古德言:
「身要放鬆,不得隨便,心要專注,不得緊張。」坐時切勿前傾、後仰,
或左右歪斜;要端肅威儀,息緣絕慮,當觀照自心,諦觀實相,如法而坐。
臥如弓,修道的人,非時不臥;為調攝身心,睡眠時,當右脅而臥,以右手曲肱為枕,
左手平舒於腿,雙腿微弓,兩足相疊,此名為吉祥臥,又名獅子臥法。
又脅而臥,於諸臥姿中,最為有益,能令身得安穩,心不動亂。
又律云:「仰臥,是阿修羅臥,覆臥,是餓鬼臥;左脅臥,是貪欲人臥。」
事故修道人不仰臥,不覆臥,亦不左脅臥,應右脅而臥,以保持正念,
令心無昏亂,如法而臥。
口業語默,行者言語或是沉默,一切時處,都要正念現前,不可以失正念。
且都如法,不失出家之本心,但念無常,時時知要出離,一切如法。)
言眾大者,取經言眾,眾和合義,多人相和,無所違諍,故名眾大。
(佛制稱出家人為出家眾,眾取和合義,故又稱為和合眾。
僧團出現後,慢慢形成了比丘及丘尼兩眾,兩眾是因為男女有別不好相互混雜。
僧眾成員必須遵守幾個原則,稱為六和敬法:
「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的六和敬法。」
見和同解,所以見不同的就分別各自分開,相同見解的僧中們在一起,共同研討。
所以在當時的印度就有不同的部派,如上座部和大眾部,產生部派佛教。)
從耆年大已下五德,皆依經說千二百五十人。
耆年大者,此千二百五十人者,皆既年老,故名耆年。
楷定記云:耆年大者,比丘之義,年滿二十,方受具戒,此眾既皆戒﨟故。
餘諸比丘中,應有戒﨟舊,耆年何必比丘義乎。
(古時以六十歲為耆年,眾比丘都是幾十年追隨釋尊聽法,都有年歲,故稱耆年。
如大迦葉長年行頭陀行,因為年紀老大,佛愍念其年老,勸其可以不用行頭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