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此一卷。題曰玄義。(先義後分)依文三卷並題分義。
(題觀經序分義。正宗分定善義。正宗分散善義。先分後義)
二字前後有何由耶。
答:顯義有廣狹通局。謂序分義狹局序分。不通正宗分之定散二義。
正宗分定散二善義相同。
此則文義狹各局其當分。欲顯此義。故云分義。
(分之義故依主立義)
玄義廣通一經三分。欲顯此義故云義分。
(玄義即分持業釋名)
O卷第一者卷如常說。第者居也。一者首也。居四帖首故云第一。
問:玄義依文。其部是各別。是故天台,玄義文句分為兩部。各標卷次。
今何對依文以稱第一耶。
縱合依文,列之卷尾,以為第四,亦無所妨。
第一言有何致耶。
答:玄義者是宗元由。得元由者不矒文義。
隨文取義者,觸句迷宗塗,如妙玄籤六之一云。
若得文大旨,則不矒元由。
若隨文生解,則前後雜亂。
而今欲令先得元由,後照文義。無所錯亂。故以玄義為第一耳。
下開章首云。此觀經一部之內。先作七門料簡。
(玄義為先)然後依文釋義。(文義為後)可以之見卷次由也。
問:四帖名。或有呼疏,或有稱義。(觀經義)何者為是。
楷答之云:二俱無非。各有所據。所言疏者,準常例故。智證請來。
大周刊定中興錄云。善導和尚觀經疏四卷。是其本據。
所言義者。即依此文四卷首題,通標義字。文內往往自稱義故。
又準彌陀經義名固。說文云書義為疏。
疏名從能釋。義稱從所釋。
我祖信卷及愚禿鈔稱觀經義。證卷呼云光明寺疏。
準二門偈導大師章。特稱義解。
(錄云依如來真實義而解故稱義解)而應以其稱觀經義為本。
沙門善導集記
題下安名號。通論有五由。是為了表明與諸師所作疏有別。如呈證文言。
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不記自名何為揀別。是故每卷安選號耳。
言沙門者,此云勤息。(勤修眾善,止息諸惡)
觀念法門及般舟讚,並稱比丘。自餘七帖皆稱沙門,應有其由。學者思焉。
今師道跡如常所說。有說講者臨撰號文,則宜避名唱,沙門某。
直稱名者非尊崇禮。若依輔行一之一云。
西國風俗稱名為尊,此方風俗避名為敬。則避名者非但中夏,又順日域之俗禮。
(中夏日域呼住處為敬)
有說今稱名為尊敬之禮。
楷云。遺教經佛喻善導師,今取自稱,必有深由。
諸傳同許彌陀化身,實是法界大導師也。
此就權述,稱名為禮。若約所弘法德論之,弘願念佛為善導(導師)法。
壽會下云。於大眾中為他開示,當令於此經中生導師想。
行卷釋云。悲願猶如導師,善令知凡夫出要道故。
善令知者善導之義。
(此指念佛名善導法。宜哉釋尊將說念佛住念佛三昧,稱今日世眼住導師行)
今師楷定古今。弘通善導師法。
(親鸞師偈云善導獨明佛正義)
人名實稱所弘法德。故稱其名還為敬耳。
言集記者。楷云此言特標謙下。即是述而不作之謂。
準禮讚云謹依大經及龍樹天親,此土沙門等。
所造往生禮讚,集在一處,分作六時。
呈證文言。于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深,不敢輙生異解。
則言標謙者,亦有其由也。
楷又解云。或標集記夢中指受。
準呈證。言每夜夢中常有一僧。而來指授玄義科文。
或言此義請證定竟。一句一字不可加減。欲寫者一如經法。則言標集記夢授者得焉。
了音鈔云。株師疏或云集或云撰。人意樂非義異。
準般舟讚言善導撰。則言意樂者。亦未必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