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來迎是念佛之益,經釋歷然,故諸流皆存此義;

然以來迎為諸行之益,頗非淨土宗之本意耶?

答曰:豈前不言乎:此義是我一流所談也,不可以他流之義,難當流之義。

就經釋之文,自他皆依用,唯料簡各別也。先說來迎者,在第十九願,

應明知彼願文,其願曰: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

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繞,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

言「修諸功德」者:諸行也;言「現其人前」者:來迎也。

酬答諸行之修因,而願來迎,其義明矣。

故得生者十八願之益,來迎者十九願之益;

得此二願之意者,就經文、就解釋,說明來迎者,皆是十九願之益也,應知。

但,念佛之益,可視為似有來迎之文證不只其一;

然而聖教有方便說、有真實說;有一往之義、有再往之義。

於念佛有來迎者,皆為引淺機之一往方便說也;

非顯深理時之再往真實義,應知。當流料簡如此。

善導和尚之解釋(序分義)云:

道理雖遙,去時一念即到。

其意者:「淨土與穢土,其境雖似遙遠,正去之時,一念即到」也。

往生之時分一念故,其間更不可有來迎之儀式;翻惑開證者,唯反掌之隔。

如斯之義,諸有智之人,當得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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