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來迎是念佛之益,經釋歷然,故諸流皆存此義;
然以來迎為諸行之益,頗非淨土宗之本意耶?
答曰:豈前不言乎:此義是我一流所談也,不可以他流之義,難當流之義。
就經釋之文,自他皆依用,唯料簡各別也。先說來迎者,在第十九願,
應明知彼願文,其願曰:
設我得佛,十方眾生,發菩提心,修諸功德;至心發願,欲生我國,
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繞,現其人前者,不取正覺。
言「修諸功德」者:諸行也;言「現其人前」者:來迎也。
酬答諸行之修因,而願來迎,其義明矣。
故得生者十八願之益,來迎者十九願之益;
得此二願之意者,就經文、就解釋,說明來迎者,皆是十九願之益也,應知。
但,念佛之益,可視為似有來迎之文證不只其一;
然而聖教有方便說、有真實說;有一往之義、有再往之義。
於念佛有來迎者,皆為引淺機之一往方便說也;
非顯深理時之再往真實義,應知。當流料簡如此。
善導和尚之解釋(序分義)云:
道理雖遙,去時一念即到。
其意者:「淨土與穢土,其境雖似遙遠,正去之時,一念即到」也。
往生之時分一念故,其間更不可有來迎之儀式;翻惑開證者,唯反掌之隔。
如斯之義,諸有智之人,當得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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