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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就經文而言,以十八、十九兩願,分為得生與來迎之義,

一流所談,大略聞畢。但就解釋,尚有不審。

諸師之釋且擱之,先就善導一師之釋,處處釋來迎,此皆視為念佛之益,

如何領解耶?

答曰:和尚之解釋,釋來迎者,然也。

但,一往雖似念佛之益,此皆方便也,實是諸行之益。

其故者,如前所述:說念佛往生之道者,第十八願也,

而和尚處處引釋第十八願,並非釋來迎之義。

十九願所說之來迎,若應是十八願念佛之益者,則引十八願之處,應釋來迎。

明知來迎者,非念佛之益,應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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