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幾時名為一念?
答曰: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
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
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但稱名號,
亦復如是。
此中等者,念有三義,所謂時節、觀念、稱念,今唯嫌時,觀念、
稱名無其用捨,鸞師之意存二義歟。若依導家,唯是稱名,
十八願文下下十念共無異論。
問曰:心若他緣,攝之令還,可知念之多少。但知多少,
復非無間,若凝心注想,復依何可得記念之多少?
答曰:經言十念者, 明業事成辨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如言蟪蛄不識春秋,伊蟲豈知朱陽之節乎!知者言之耳。
十念業成者,是亦通神者言之耳,但積念相續,不緣他事便罷,
復何假須知念之頭數也。若必須知,亦有方便,必須口授,
不得題之筆點。(已上)
第八問意,訝其觀稱互可有妨,答意已云業事成辨,
言於約稱而不可記其頭數歟。
不緣等者,不傳口授,又無筆點,先德歎之,誰不為恨,但其涯分推知,
領解開發宜依人根性乎!
光明寺和尚云: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誹謗攝五逆者,
有何意也?
答曰: 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
然此之二業, 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章,
無由可知。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
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
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
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
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
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
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諸苦。經云:
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
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
此義就抑止門解竟。(已上)
次大師釋,所引有二,初〈散善義〉下品下生二種重罪除取問答,
問端可見。就答中意,問:約抑止門,有何證耶?
答:諸願皆以不取正覺結當 願意,而唯除句在其言外,以之為證。
問:五逆已作,有何證耶?
答:經序分中,闍世造之,調達作之, 故云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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