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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幾時名為一念?

答曰:百一生滅名一剎那,六十剎那名為一念。此中云念者,

不取此時節也,但言:憶念阿彌陀佛,若總相,若別相,

隨所觀緣,心無他想,十念相續,名為十念,但稱名號,

亦復如是。

此中等者,念有三義,所謂時節、觀念、稱念,今唯嫌時,觀念、

稱名無其用捨,鸞師之意存二義歟。若依導家,唯是稱名,

十八願文下下十念共無異論。

問曰:心若他緣,攝之令還,可知念之多少。但知多少,

復非無間,若凝心注想,復依何可得記念之多少?

答曰:經言十念者, 明業事成辨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如言蟪蛄不識春秋,伊蟲豈知朱陽之節乎!知者言之耳。

十念業成者,是亦通神者言之耳,但積念相續,不緣他事便罷,

復何假須知念之頭數也。若必須知,亦有方便,必須口授,

不得題之筆點。(已上)

第八問意,訝其觀稱互可有妨,答意已云業事成辨,

言於約稱而不可記其頭數歟。

不緣等者,不傳口授,又無筆點,先德歎之,誰不為恨,但其涯分推知,

領解開發宜依人根性乎!

光明寺和尚云: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誹謗攝五逆者,

有何意也?

答曰: 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

然此之二業, 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章,

無由可知。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

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

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

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

雖得生彼,華合逕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

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

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諸苦。經云:

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

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

此義就抑止門解竟。(已上)

次大師釋,所引有二,初〈散善義〉下品下生二種重罪除取問答,

問端可見。就答中意,問:約抑止門,有何證耶?

答:諸願皆以不取正覺結當 願意,而唯除句在其言外,以之為證。

問:五逆已作,有何證耶?

答:經序分中,闍世造之,調達作之, 故云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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