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據諸大乘說難化機,今《大經》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或(《如來會》)言:唯造無間惡業,誹謗正法及諸聖人。
《觀經》明五逆往生,不說謗法;《涅槃經》說:難治機與病。
斯等真教,云何思量耶?
夫據以下至思量耶,私問詞也。
報導《論註》曰:問曰:《無量壽經》言:願往生者,皆得往生,
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無量壽經》言:五逆十惡,具諸不善,
亦得往生。此二經云何會?
答曰:一經以具二種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
以此二種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經但言作十惡五逆等罪,
不言誹謗正法,以不謗正法故,是故得生。
報導以下答中所引《論註》文者,上卷釋也,總說竟後都有八重問答之中,
第二以下七番問答至盡卷也。
問:彼初重意問答何事?
答:就問念佛所被之機,答中意云:《大經》說云諸有眾生,
而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經》具說九品之機,而攝五逆,猶除謗法故,
述其餘盡 依信佛因緣皆生。第二問答就此義來,其意可見。
一者五逆,二者誹謗正法等者,問:鸞師之意全不可許謗法之機往生益乎?
答:如今文者不許之歟,但如下卷莊嚴心業功德成就之解釋者,
許彼謗法尚得解脫,其解釋載當卷初解三十三願身心柔軟利益之段,
故今略之,彼釋許生攝受門意,是約迴心;今釋不許抑止門意,約未迴心。
問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誹謗正法,經許得生。
復有一人但誹謗正法,而無五逆諸罪,願往生者,得生以不?
答曰: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餘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
經(大品般若經》)言: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
具受一劫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
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逕百千阿鼻大地獄,
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
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
假使但貪彼生安樂而願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無煙之火,
豈有得理!
問曰:何等相是誹謗正法?
答曰:若言無佛、無佛法、無菩薩、無菩薩法。如是等見,
若心自解,若從他受,其心決定,皆名誹謗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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