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按:文言至于得佛,不言壽終之後,故此願亦可通現當益。
又聞名之言亦縱容,亦可通三益,不爾者,化佛土將為有根缺有情耶?
彼亦雖具諸根,不能供佛見佛,真土生獨六根具足清淨,是以起次供佛見佛,
蒙其傍益者,或起生尊貴家,或起具足德本,例彼三十二相願,可知。
若約密機,則此土而非無此益,願文縱容利益無邊故。然約正意,則如初解焉。
次參考者,漢、吳、宋無此願。
唐譯云:餘佛剎中所有眾生,聞我名已,乃至菩薩諸根有闕,德用非廣者,
不取菩提。(文)
《悲華》云:乃至成菩提,而於其中常得六根清淨。(文)
後解文者,聞我名字者,正真聞無疑必兼稱念,然六根不具云何成聞名義,
然根闕者有聞見口稱亦不可測者此名願力也。既成聞名義當來具根之益何須疑之!
至于得佛者,《唐譯》云乃至成佛,此言縱容,可見。
若約正益者,正指命終得生之後也。
諸根闕陋不具足者,正明其益也。雖有六根而損闕醜陋曰諸根闕陋。
闕謂虗也、失也,具反。陋謂醜也、睉也,雖具而闕損醜曰陋。
所謂闡提半擇迦亦闕陋攝,佛法非器,依此名願力得此勝根,不可思議利益也。
諸根不具足者,此有二:損壞無根,本來不具根。或有耳根無眼根,或無鼻舌等。
如理可知。
第四十二‧住定供佛願
設我得佛,他方國土諸菩薩眾,聞我名字,皆悉逮得清淨解脫三昧。
住是三昧,一發意頃,供養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尊,而不失定意。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初得名,一名聞名令得清淨解脫三昧願,(義寂)二名止觀俱行願,(憬興)
三名聽名得淨解脫靜慮願,(智光、良源)四名解脫三昧願,(靜照)
五名聞名得定願。(真源)今名住定供佛願,即菩薩功德攝也。
次明願意者,諸師多得定為願體,不取供佛,憬興獨名止觀俱行願,
得定、供佛俱行為願體,快得願意。
今亦名住定供佛,止觀不二義也,雖住三昧,止觀不相融,入出有罣礙,
謂入則心智虗寂,出則身行散動,若離昏沈,即為掉舉,動靜不同,難成菩提。
是故興此住出相即動靜相照願,以使成菩提。
然此願是當來益為正,若望他方菩薩者,七地已前及地前有相有功用菩薩,
依聞名力,現等上地菩薩得止觀雙修。
望西、《會疏》約此義,然凡聖通得聞名益也。
次參考者,宋譯第卅二云:證得寂靜三摩地,於一念中,得見諸佛世尊,承事供養。
《悲華經》曰:尋於生時,著新袈裟,便得三昧,其三昧名善分別,以三昧力,
徧至無量諸佛世界,見現在佛,禮拜恭敬供養等。此文與今經同明住定供佛。
唐譯文句難解而義與今經無異,唐譯云:餘佛剎中所有菩薩,聞我名已,
若不皆善分別勝三摩地名字語言,菩薩住彼三摩地中,於一剎那言說之頃,
不能供養無量無數不可思議無等諸佛,又不現證六三摩地者,不取正覺。(文)
後解文者,聞我名字一句明其因,現生聞名信樂也。皆悉下明其益,即彼土所得,
於中,初明所得定無礙,住是下明止觀無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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