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惠云:然依宗家,可有二意,總而言之,四十八願俱通攝身、攝土、攝生。
故玄義云:發四十八願,一一願言若我得佛,乃至今既成佛,即是酬因之身也。
(為攝法身)《禮讚》云:四十八願莊嚴起,超諸佛剎最為精。(為攝淨土)
散善義云: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為攝眾生)別而言之,應如淨影云云。
今謂:準例淨影分配三種者,非和尚意,和尚意者,四十八願總為攝受眾生,
其言身土者,攝在此中,其總為攝身、攝土者,非和尚意。
以第十八願涉入於餘四十七,而為唯念佛往生,故云一一願言,稱我名號等,
是和尚意也。何可準例淨影乎!
《要解》云:善導意四十八願皆攝眾生,何以知之?言四十八願攝受眾生,
(散善義)言一一誓願為眾生,(《般舟讚》)言四十八願慇懃喚,(《法事讚》)
又言一一願言引第十八,(玄義分)應知皆是攝眾生,就文分之,非無三義,
善導意約佛正意,判弘願有二種,以四十八皆攝之弘願,又或使第十八涉入,
餘四十七也。攝四十八於弘願者,言安樂能人顯彰別意弘願者是也,
又言四十八願攝受眾生者是也。是以四十七為一弘願,不見諸行自力相,
以來迎引接等為弘願別益。以自力機見之,願願皆別。使第十八涉入四十七者,
一一願言文是也。(文)此似辨望西,思之。
又了惠引珍海《淨土私記》(傳說此釋《大乘義章》淨土章,不現流,難知。)
云:四十八願分為三:初十六願莊嚴淨土,次十六願勸進自他,後十六願名號利益。
初就莊嚴為四,初二願清淨土。(已上)
有承《私記》云:初十六法體分,次十六名聲分,後十六通益分。(《梵響》)
此義四十八分為初、中、後三分。此恐意遮淨影不守次第而言義要唯三乎。
一是一非也。
六明今義相承者,此亦有二:初攝屬不同,後開合次第。
初明攝屬者,師說云:古來多用淨影三分,然《影疏》三分與論主相似,
今之所簡判正用論主三種莊嚴之名,假令影不異論主者,豈其可廢真宗正祖乎?
何況其所判釋大不同者乎!《淨土論》云三種成就願心莊嚴,(文)
其言願心者,即是法藏心中所欲四十八願也。故鸞師釋云:此三種莊嚴成就,
由本四十八願等,清淨願心之所莊嚴,因淨故果亦淨等。
今依此相承,分六八願為三:一國土功德願,二佛功德願,三菩薩功德願。
此三不集在一所,但從義判之耳。
初國土功德中有十七願,(初十一願,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二。)
次佛功德有六願,(十二、十三、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後菩薩功德中有二十五。(除上二十三,餘二十五也。)具如至願中當明。
(已上師說)
今按:師說初分中,第一願屬國德者,其義可然,第二至第十一願屬土德者難思,
何者?六通及不更惡趣願成就文屬菩薩功德明之,況論菩薩四種功德文,
多是依六神通供養諸佛等說之,故知宜屬菩薩功德也。
若言寄眾德顯土德者,今復可謂依所依土德顯菩薩功德也。
後明開合次第者,(此一科無師說,私加之),此有四門:
一廣略門,二互攝門,三攝歸門,四次第門也。
初廣略門者,論云:三種莊嚴入一法句,一法句者,真實智慧,無為法身。(文)
三種莊嚴即四十八願也,一一願不取正覺之誓既成就,則但一正覺,廣於一正覺,
則四十八願也。此四十八願略入一法句,則全是一正覺真實智慧無為法身也。
若約佛所證則四十八願皆入光壽法身;若約自利利他圓滿則來入若不生者之正覺。
佛正覺與眾生往生不二故,宗家云酬因之身是也。
約此義則未分真假,佛智所證故。若約攝化門則分真假,真實五願為略,
餘皆此之分相而已,高祖五願建立此義也。
若約至略,則第十八一願也,餘四願在于此中焉,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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