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七十年前美國總統羅斯福相約英國首相邱吉爾和中國的蔣介石到埃及見面。
二次大戰打到這一年也快有結果了,自從兩年前的珍珠港事件,使美國轉變立場,
原先的美國對世界大戰是抱著孤立主義,因為總不會打到新世界,不用管。
但因為1941年12月7日的珍珠港事件,改變了態度,轉為支持而參戰。
先是在該年的8月羅斯福總統和邱吉爾首相在紐芬蘭附近的軍艦上協商,
簽訂一份聲明,史稱為大西洋憲章,後來成為聯合國憲章的精神。
這一份宣言使得原本是日不落國的大英帝國放棄了所有的海外領地、殖民地。
三個領袖,應該說是美國正式領導,與原先的老大哥邱吉爾帶著小弟一起見面。
一些小道消息稱,蔣先生在會中要求戰後他想要得到琉球群島和台灣諸島。
邱老大一聽,他當然要為新的老大做一些貢獻,以爭取美國的幫助,打德國。
所以忽然話題一轉,問蔣老弟,有一個群島叫奄美群島你知不知道在那裡。
在場的蔣先生和宋三小姐一聽,迷迷糊糊不知道甚麼是奄美群島,就說不知道。
邱老大就再三詳問,然後告訴他琉球群島的古名叫奄美群島,你說自古是你們的,
你應該知道它的歷史,連名叫甚麼都不知道,那會是你們的,不用談了。
因為底細被看清楚了,所以開完了會,就有消息刊出,稱為開羅會議宣言。
是他們開會所討論的事情,對戰後世界次序的討論,其中有中國要求得到台灣。
因為只是開會的商討事項,沒有具體的共識,所以老大又在波次坦開一次會。
這一次會議由杜魯門總統邀請了邱吉爾首相再加上蘇聯的總書記史大林開會。
這時已經是1945年戰爭的最後期間,會後蘇聯對日本宣戰,最後日本投降。
國與國的交往,雖然很常常是強權佔優勢,但是無論如何,都一定要有條約。
日本取得台灣的統治權是經由馬關條約,由雙方國家的全權代表簽約決定的。
雖然說中國,應當說清國領有台灣於法無據,他是依據強權,霸佔了台灣。
但是他的割讓台灣是經由條約的方式,正正式式的讓渡對台灣的統治權。
就像買賣契約一樣,舊有的所有權人與新的所有權人訂立買賣契約,轉移所有權。
一定要經由原來的所有權人的出面或是授權由代理人出面,才能轉移所有權。
如果不是經由這樣的正當途徑,所有權的轉移是有瑕疵,如果原所有權人有意見,
將可以推翻這種所有權的轉移,使得此次的轉移失效,這是一般的常識。
如果不能這樣的話,任何的兩個人看上他人的財產,經由他們私下的決議,
就可以合法地取得他人的財物,那不就會天下大亂,成為強權的天下,民不聊生。
不管是波次坦宣言或是開羅宣言,所談論的都是戰後的世界次序,不能改變主權。
要改變主權必須要有主權的所有國參與並認同並簽訂契約或是條約,才能合法轉移。
兩次會議影響了後來世界次序的走向,但並完全沒有改變領土的所有權。
雖然日本於1945年8月15日正式宣布無條件投降,並於9月2日簽訂降伏文書,
在密蘇里號戰艦上,日本代表簽訂了降書,正式宣告二次大戰結束。
中國為盟軍的一員,受盟軍統帥的指揮,授命代表接收台灣,而進入台灣。
但是盟軍都不能說已經正式,不用說授命代表的中國,更不能說擁有主權。
日本於1952年正式於所簽訂的舊金山對日和約放棄本國四島外的所有領土。
韓國於和約生效前宣布獨立建立大韓民國,北朝鮮也在蘇聯的扶持下立國。
和約,兩國正式宣戰後,一定要有和約正式結束戰爭狀態。
舊金山對日和約就是盟軍和日本國正式停戰的和約,日本無條件投降。
條約第二條宣布放棄台灣,但是沒有指明由誰接受,但是認知是盟軍,是美國。
現在有人主張因為開羅宣言改變了台灣主權,這不是事實,不應該誤導。
不要用這種是是而非的概念誤導民眾,教育民眾,使民眾成為白癡。
民眾更應該有求真的理念,不應該接受不實的傳播,應該告訴傳播者,這是錯誤的。
今天這一件明明是不實的事件,又沒有合約、條約,雙方簽字,都可以說是你的。
這種只要敢講,甚麼事情都可以變成真的,這樣的惡習才會在台灣一再出現。
食品添加物安全的問題,油品的問題,廠商都說沒問題,教育有問題。
又是日月明的,迷阿!不覺醒還會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