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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承前所釋者,

雖是「發願迴向」與「即是其行」並出。

前所標者,但「歸命」與「發願迴向」而已,故當窺是「機法門」之標。

又「言南無者願也,言阿彌陀佛者行也。」者,

當以「願行相對」之意而窺也。

如此在《御文章》上雖少見「願行相對」之意,多分是「機法門」之指示。

機法門之指示中,有以「發願迴向」約於機而屬歸命者,

《御一代聞書》云:

「三河之教賢,對 伊勢之空賢言,

 言南無者歸命,此是信托仰救之意也,

 此歸命之意,頓感發願迴向之意云。」

就此文意而言,在歸命之當體,從佛之方施與大善大功德,

如此窺作「感」發願迴向之意者;

感為感應,如月出同時影印水中,

即成為信托之處,同時得佛之發願迴向也。

然,《山科連署記》,以「感」字作「含」字,

依此者,眾生但為「歸命」而已,雖不發「發願迴向」之心,

就知有含具「發願迴向」之心;

如此窺「含」字之意者,以「發願迴向」屬於「歸命」而示,

此即承《銘文》及《執持鈔》之尊意也。

又《御文章》之第三帖第六通與第四帖第十四通,

於此二處者,以「發願迴向」與「其行」為同意並出,

而望於「歸命之機」為救法之方。

第三帖第六通之文前已引,

此處當引第四帖第十四通之文:

「言發願迴向者,攝受信托之眾生而救度之意,此即是阿彌陀佛四字之意也。乃至

 南無二字者,是眾生信托彌陀之機方,阿彌陀佛之四字者,

 救度信托之眾生之法方故,此即言機法一體之

 南無阿彌陀佛之意也。」

又有不出即是其行之義,唯以「歸命」與「發願迴向」二義而機法相望,

以釋盡六字之文。

第三帖第八通云:

「顯當流安心之相者,即以了解 南無阿彌陀佛之體,謂得他力之信心。

 然故, 南無阿彌陀佛之六字,

 善導釋云:言南無者歸命,亦是發願迴向之義,乃至,

 以此義故,對南無歸命之眾生必定攝取不捨故,言

 南無阿彌陀佛。」

此文初標示當流之安心者是了解六字之體,

次引六字釋而釋,引文亦止於「歸命」與「發願迴向」之二義,

所釋亦唯明「迴向」而不及「即是其行」,

後結以此義故承言,對南無歸命之眾生必定攝取不捨故,言

南無阿彌陀佛。

如此攝取不捨者,是發願迴向之意故,

即以「歸命」與「發願迴向」結示言「南無阿彌陀佛」也。

第五帖第五通云:

「言獲得信心者,則了解第十八願之意也。

 言了解此願者,則了解 南無阿彌陀佛之相也。

 是故,作南無歸命一念之處,即有發願迴向之意,

 此則彌陀如來迴向凡夫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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