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敬守國守法令,內心深處要有佛法。道德,也就是仁義,也要好好遵守。」
蓮如上人說。
我們得蒙佛恩的救度,在感謝佛恩之外,也應當讓佛的願力廣為流傳。
將佛恩流傳,一般的人會想到,講出來讓人家能夠聽聞,能夠了解明白佛願力。
能夠講出讓人聽得懂的佛法,讓人因此而入信,是件非常好的事,這也是福報。
但有時候,講得很好,自己卻不是這樣,那就會改變聽者的信心,或是不信了。
或是說的是一套,做的卻又是另外一套,這將會打擊尚未入門者的信心成就。
所以說言教雖然非常重要,但是身教,自身的行為會影響人家,甚至不能信你。
當然,一個潔身自愛,時時以高道德標準對待自己,會讓人對你有信心而聽你。
我們都接受了他力教法,也就是說,已經領納佛所賜的信心,或者試著接受。
但是都是在佛的願力所攝護中,應當要感謝佛恩,不能夠弘法,也應當不謗法。
為什麼說謗法呢?說和做不一樣,口說念佛,口念佛,但是卻做卻不一樣,
做些念佛人不能做、不應當做的事情,讓人感覺這就是念佛人的德性而反感。
既然認知要承佛恩,要領納佛願的救度,或者是已經是信心行者,應當要自愛。
不僅僅只是想著念佛名號報佛恩,這些基本的,本來你就應當要做的事。
更應當遵守世法,是人的道德倫理,仁義道理,都是要遵循、遵守的規範。
當你都遵守社會規範,遵守倫理道德及守仁義,雖然不見得為人所崇敬但接受。
你所在的地方,你能為人們所接受,那麼你的言行也會為他們所聽入。
不需要刻意去宣揚佛的願力,佛的願力就在你的言行中表現出來,讓大家知道。
不用言說,用身體去實踐,這樣的宣揚,接受者會從心裡接納,而不會有反感。
說是你在傳法,也不能這樣說,但是接受者,不但會信入,而且還會追隨著你。
所以在那之後,你更應當自愛,小心自己的言行,一有過錯馬上要懺悔改正。
如果你只有自己,當然馬上改過,這就可以了,不用大事宣講,說我已經改正。
這樣會給人一種做作和矯情,沒有必要,而且會引起反感,也算是以身謗法。
但是如果你有一群同修,大家都有很良好的互動,那時候你犯了錯,
不只是馬上要改,向你犯錯的對象表明,並且表示懺悔,並告知一定不再犯。
如果有機緣,大家也認可,也可以在大眾面前表示自己的過失及懺悔和改進。
身可以弘法也可以謗法,雖然可能會不經意犯錯,但是會因此錯失了弘法之機。
所以要時時注意自己的言行,遵守國法及道德等規範,這會很自然的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