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所引外次下文云:又《楞嚴》云禪定心中見盧舍那踞天光臺,
十佛圍繞等,此名心魂靈悟所染,心光研明,照諸世界,暫得如是,
非為聖證。資中《疏》曰:若修念佛三昧,斯境現前,與修多羅合,
名為正相。若修餘觀,設見佛形,亦不為正,以心境不相應故。
况觀真如,不取諸相而有所著,豈非魔耶!
資中揀判極為精當,仍具引前諸說,永除疑障。(已上)
一段之中,見文前後,為令信解,具所引也。正引文中,正信法門,
山陰所造《淨土文》中,顯明正信、淨行二門,其中今引正信下釋,
是故號曰正信法門。 問答之中,問意易見。答中有依《首楞嚴》者,
彼經第九廣辨魔事皆約自心入定精研。《摩訶衍論》,
馬鳴菩薩之所造也,通申一代大乘之教。《止觀論》者,即天台說,
彼第八卷又辨魔事。言時魅者,天魔所化。於私所引前後之文,
先前文中就其四魔出對治者,《大集》出之,斷集諦降煩惱魔,
知苦諦降陰魔,修道諦降天魔,證滅諦降死魔。此外對治諸典所訓,
其文是繁,不及具述。後文之中,言資中者,是蜀地名,
弘允法師居彼蜀地,故稱此名,作《疏》十卷,解《楞嚴經》,
當文魔境以下註解。粗依戒度《正觀記》意大概記之,委如彼文。
又云(元照律師《彌陀經義》文):一乘極唱,終歸咸指於樂邦;
萬行圓修,最勝獨推於果號。良以從因建願,秉志躬行,
歷塵點劫,懷濟眾之仁,無芥子地,非捨身之處,悲智六度,
攝化以無遺;內外兩財,隨求而必應。機與緣熟,行滿功成,
一時圓證於三身,萬德總彰於 四字。(已上)
次又同師《小經疏》文,序初文也。
一乘極唱終歸等者,念佛一乘,頓教極談,偏勸西方,置而不論。
又一乘言本被《法華》,藥王流通終勸安樂。彼此歸一,故云咸指。
內外等者,則分兩異,言內財者,七種聖財等之類也;言外財者,
七寶衣服等之類也。施彼聖財謂之法施,施其世財言之財施。
機與等者,與、興有異,愚按:興字,脇文體歟。
又(《小經義疏》)云:况我彌陀,以名接物,是以耳聞口誦,
無邊聖德,攬入識心,永為佛種,頓除億劫重罪,
獲證無上菩提。信知,非少善根,是多功德也。(已上)
次文同《疏》正宗文也。彼科釋云:第二正宗分,大分三段:
從初至俱會一處,先讚二報莊嚴,令生欣慕。二、不可以少下,
正示專念持名,教修行法。三、如我今者下,後引諸佛同讚,勸信受持。
(已上)
於第二科又分為三:文云:第二正示行法,分三段:初至彼國,
簡餘善不生。若有下,二、正示修法。我見下,三、結顯勸意。(已上)
又於第二子段有三,文云:二中分三:初至不亂,專念持名。其人下,
臨終感聖。是人下,三、正念往生。(已上)
而初專念持名之下有三問答,今所引者第三答也。
其問言曰:四字名號,凡下常聞有何勝能超過眾善?(已上)
所引之中答言略初,今私引加,其詞云:
答:佛身非相,果德深高,不立嘉名,莫彰妙體,十方三世皆有異名。
(以下如所引)所引文次引《華嚴經》並《藥師經》及《瞻察經》,
嘆佛功德,但彼經說亘諸佛名,仍結文云:諸餘佛名聞持尚爾,
况我彌陀有本誓乎!(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