瘖啞者,《應音》七(十左),瘖不能言。埤蒼瘂亦瘖也。
《琳音》一(九右)云:啞鵶賈反。
《考聲》云:不能言也。按瘂人,雖有聲,而無詞。說文闕(瘂與瘖音別義同,
故《說文》存瘖闕瘂。)
《古今正字》瘂瘖也。《大論》八(十七)明先世因緣,如《音義》引。
弊亦惡也。
尪狂者,《琳音》十六(七右)曰:枉王反。正體作冗,象形。今俗用,加王作尪,
形聲字也。《韻銓》尪弱也。
通俗文,短小曰尪,《說文》,跛曲脛也。徐曰:一足跛曲。
狂興云:其亡反,變性意也,又亂也。
不逮之屬者,逮《爾雅》,及也,或作迨。
義寂云:觸事在人後,名不逮。此即不及人類之卑賤者也。
此等醜報,皆是等流、增上果,依前世殺業,而所感殘殃也。
又有尊貴下,舉善果,由宿世修善而顯,來世惡報,由今世惡業。如《會疏》釋,
師說曰:貧窮已下,含上卷帝王乞人,比校以明,是知五惡說,啟基於上卷者,
可見。
後、明現報業
世有常道,王法牢獄,不肯畏慎,為惡入罪,受其殃罰,求望解脫,
難得免出,世間有此,目前見事。
漢本云:有官事王法牢獄,不肯畏慎,作惡入法,受其過讁,重罰致劇,求望解脫,
難得度出,今世有,是目前現在。(文)吳本亦同。
淨影、憬興等,此段以為現在痛苦。望西、《略箋》等諸家皆從之,今不用之。
此舉現報,顯殺業過,以痛燒俱未來苦故。
世有常道等者,義寂云:《五戒經》云:三千之罪,生屬五刑,死屬五官。
五刑者:
一者,劓臏刑,正法五十,其屬五百,是木刑也。
二者,墨刑,正法百,其屬千,是火刑也。
三者,割刑,去人枝幹,正法百,其屬千,是金刑也。
四者,大辟刑,正法二十,其屬二百,是水刑也。
五者,宮刑,正法三十,其屬三百,是土刑也。
合于三千,三千之罪,皆屬五刑,五刑屬五官,五官分治屬於五戒,按生屬五刑者,
即是此中所說五痛。
死屬五官者,即是五燒。以五刑治犯者,名為王法。犯初惡者,即受木刑,
即五百五十罪,故云:為惡入罪,受其殃罰。已上
望西西云:彼經所說,與《孝經》異。《孝經》云:子曰,五刑之屬三千。
《註》曰:五刑謂墨、劓、剕、宮、大辟也。其三千條,墨辟之屬千,
刻其顙墨之也。劓辟之屬千,截其肌也,剕辟之屬五百,斷其足也。
宮辟之屬三百,割其勢也。大辟之屬二百,死刑也。凡五刑之屬三千矣。已上
辟訓罪也。死是罪中之大,故稱大辟也。(已上望西)
《箋》曰:夫世有牢獄者,國家懲惡之常道,而王侯致治之政法也。
故曰:常道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