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又依鸞大師,其二十九種門,則淨土人天,皆入大乘小乘之聚等。
一法句門,則同證寂滅平等法身。
綽禪師,且依《觀經》,不逕一萬劫,位階不退。如其實義乃云:遊則入八正之道,
至則到大涅槃等。
如導大師,極樂無為涅槃界,(約土體)往生者皆不退,(約人天)
三賢則三賢而不退,十地則十地而不退,約土德則同一涅槃。是故九品俱回(事讚)
得不退。阿毗跋致,即無生云云。
淨土門中,宗乘所明,與他師淺深不同,於無為涅槃界中,所立正正聚故。
一一位階,皆究竟融通佛位故,其異可知矣。今家諸註中,《會疏》、《梵響》、
《義記》,並偏解此文,談現生正定聚之義,若爾經釋中,多所蓁塞。
鸞師偈曰:敢能得生安樂國,皆悉住於正定聚,邪定不定其國無等。
又《論註》以大乘正定之聚,為近門功德,此等為彼土益。
又(吾)祖《證卷》引此文,為滅度願成就,而證真實證果,皆是為當益。
何不思耶!
又唐譯云:究竟無上菩提,到涅槃處。又若正定為現益。
此經文,指何文為必至滅度願成就文耶?偏取一邊,則多所妨。
是以《渧記》遮此等諸說,約隱顯釋,於義雖無害,而言約隱顯則有所濫,思之。
若依今家意,存其二義。一云,此文讀為欲生彼國者,皆悉住於正定之聚等,
而以正定聚為現生之益,《廣書》、《和讚》、《一多證文》等,專明此義。
《一多證文》云:
如是法藏菩薩之誓(上引十一願),釋迦如來,為五濁之我等,所說之文,意為:
(成就之文)若有眾生,欲生彼國者(欲生者也),皆悉住正定之聚等。
又釋經無諸邪聚及不定聚云:
無諸邪聚者:謂報土無雜行、雜修、萬善、諸行之人也。
不定聚者:自力之念佛。
謂報土中無疑惑之念佛人也,唯正定聚之人,方生真實報土也。
此是三聚俱,就現生解,高祖作此釋者,蓋有二義。
一者、據唐譯:言彼國眾生(一念決定處,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故非娑婆界內之人。)
若當生者,(宋云若已生若當生(文)今即有生必有已生。)皆悉究竟無上菩提,
到涅槃處(是其當益)何以故?(何故到涅槃處耶)若邪定聚,及不定聚,
不能了知,建立彼國故。(文)
此文既說,餘二不能了知,真實報土正因。則知其能了知真實報土正因者,
是正定聚之人,此能了知正因故,究竟無上菩提,到涅槃處也。
唐譯只舉二聚,而雖不出正定之名,於其義則無闕焉。
魏譯,略菩提涅槃處,而攝之生彼國者句,具顯三聚之名,高祖於此,
乃就娑婆願生機,褒貶抑揚耳。
二者、依小經及龍樹判,以願文住正定聚為現益,以必至滅度佛果,正為當益,
此之住定聚第十八願,涉入於第十一願之處,若非若不生者之力,
則何由煩惱具足凡夫得即住定聚耶!知住定聚,即是第十八願之力也。
苟得即住定聚,則必至滅度,必至滅度,是第十一願體也。
斯乃為明佛力住持之功故,釋成現生正定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