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依二尊教意,此正宗大分為二:一廣說因果分,(彌陀教意,彌陀因果,
所行所成)二稱讚功德分,(釋迦教意,此中有眾生因果)六門中第三、第四是也。
初廣說因果分中,亦有二:一明法藏因中願行,二明彌陀所成果德。(阿難白佛,
法藏菩薩為已成佛已下。)
初中亦有二:一明發超世願,二明廣修大行。
初發願中有三:一發願緣,二發願人,三發願相。
初緣中亦二:一列已過佛,二舉所值佛。
佛告阿難:乃往過去,久遠無量不可思議無央數劫,錠光如來興出於世,
教化度脫無量眾生,皆令得道,乃取滅度。
此初,列已過佛,此中三,初標最初佛也。
諸譯如《會疏》引。乃往過去者,《苑音》一(十三)云:《說文》曰:乃語辭也。
《廣雅》曰:乃往也,重言訓義,猶清淨也。《廣韻》:往于兩切,昔也去也。
久遠無量等者,《音義》廿四云:阿僧祗耶,此云無央數,舊言阿僧祗,訛略也。
王逸《楚辭注》云:央,盡也。《華嚴》十大數中,阿僧祗為第一,無量為第二,
不可思議為第七。今文實是非數量中數量耳。
錠光如來者,《應音》十(十九)云:按《聲類》,無足曰鐙,有足曰錠,
亦言然燈佛是也。《琳音》九(四右)云:提和竭,或言提和竭羅,此云錠光,
亦云然燈佛是也。(文)
《大論》九云:太子初生,身光四遍似燈,故名燃燈太子,後成佛時名燃燈佛。
餘經云:錠光佛者,猶是燃燈耳。(《法華祥疏》十之四十二)
吳本存梵名,唐、宋云燃燈,漢、魏云錠光,語異義同。
興云:有說云錠光、燃燈一也,釋迦獲道記之主,故在初也。有彈此言,若爾,
釋迦既先得授記,何在彌陀後而成道耶?若非後者,便違彌陀成佛已來十小劫故。
遂申自意言:名之雖同,佛即異,二俱不盡。(同名同體,同名異體)
若定一者,燃燈既出釋尊三劫中,第二劫滿必不能會彌陀成佛既十劫文故;
若唯異者,亦違諸佛出世同名之屬故。今既錠光、燃燈亦同亦異,異者,
即錠光雖復燃燈,非釋迦授記佛故;同者,即本釋迦前亦有燃燈可錠光故,
不應難言錠光若非釋迦獲道記佛。有何因緣錠光為初,而非餘佛者?
從彼佛已來,五十四佛頻興世,故云爾,從錠光來,漸有攝受淨土行故。
由之,錠光亦名燃燈,義亦無咎。(文)
望西舉同異難,引《大論》(上引)證同義。玄一、智光、證真皆存同義。
又異義不同:憬興先舉兩師義已,而立亦同亦異之義,同名為同,異體為異,
故今錠光非彼釋迦受記之燃燈。今謂同名異體佛也,故義寂於餘經中,
釋迦第三僧祗初所值佛名為燃燈,亦名錠光,今此列理准應非彼佛云云。
此誤解亦同亦異文,為同名異體之義者,非也。
有云:興師亦同亦異之義可謂詳矣,然文義稍簡,故望西見文不委,
卻為同名異體義而已。興師既責唯異義,云若唯異者,亦違諸佛出世同名之屬故,
則諸佛出世,其時不同,而每出世,必同其名,是以釋迦則釋迦名而幾回出世,
燃燈則燃燈名而幾回出世,故此經錠光與釋迦所值錠光,其出世時,遠近不同,
而佛體則一也。(《要解》云:《法華》明本門已云於其中間說燃燈佛等,
此恐今定光如來,非七佛中。(文))
是乃其出時不同,故云亦異,其佛體不異故亦云同而已,非同名異體之義也。(文)
此義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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