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此中下而現滅度者,菩薩遠期佛果,不求灰滅,但為二乘自現滅度,
於三乘中,其中、下二乘示方便近果(涅槃),云而現滅度。
峻公二解,初約能化,雖法身常住,權應小乘故,前入涅槃相是也。後約所化,
為小機與小果(二涅槃),準唐云不樂入二乘涅槃。後義為勝。
又依今文,雖於中下示現滅度,約其自證,以得法身平等故,下說言得平等法也。
雖已得平等法身,而中下現滅度者,為善立方便故,
此正彰前所列聲聞眾神通已達之義思之。
問:三乘並是方便,其權小菩薩亦期涅槃,何故但說中下滅度耶?
答:此應分別,權小菩薩期涅槃與二乘無異,故攝之於二乘,說中下滅度。又可,
小乘教中有菩薩而未具足,正化二乘教故,其菩薩攝二乘中,說中下滅度也。
顯示三乘者,於其中、下乘,更加菩薩上乘為三乘,此之菩薩上乘者,
即是聖道大乘,而非權小菩薩。《華嚴》賢首品云或現聲聞小乘門,或現緣覺中乘,
或現無上大乘門是也。無上大乘門即是菩薩大乘,非小菩薩也,然則,善立方便,
顯示三乘中攝中、下及聖道大乘。望之根本經,則為權化方便。
故云聖道權化之方便,其是由之乎。又下卷中、下合為聲聞乘,菩薩上乘為一,
說為聲聞(中、下)或菩薩(上乘)二乘,此從合也。今文從開,故云顯示三乘,
此之小乘(中、下)、大乘(上乘)說善立方便,則知聖道大乘皆是為真實之利,
權假方便也。既其然,則方便之言廣被三乘,滅度唯局中、下二乘,須知此意也。
又依經末,於菩薩上乘中更開聖道一乘,故云諸佛經道難得難聞,菩薩勝法、
諸波羅蜜得聞亦難。流通開之,序分合之說三乘,正宗復愈合之,
說聲聞或菩薩二乘,《行卷》二乘、三乘之名本于此等文,學者思之。
第七證入平等
亦無所作,亦無所有,不起不滅,得平等法。
舊解二義:一云:承前三三昧來,謂一切法無自性故,亦無所作是空。
乃至因緣相亦無,故云亦無所有,是無相也。空無相故無可願求,故不起不滅,
得此三三昧,故證入平等法。
一云:承善立方便來,善立方便無所作,顯示三乘無所有,而現滅度,不起不滅,
得平等法,平等法者,得諸法實相也。(《梵響》後義)
後解為優。釋文亦異說。
或云:亦無所作廢上四句。(善立等)種種方便示現,而不動三三昧,故無所施為,
故云亦無所作。
後句拂亦無所作一句,雖體寂無作,不滯無之相,云亦無所有,不起遮無所有,
無滅遮無所作,平等平等言思路絕,以無得為得,名得平等法。(《會疏》)
(言思路絕,言是指言語,就是用言語能夠表達的話。思是指思惟,
用心去思考思惟。路絕指道路斷絕,用嘴巴言語表達,用心去思考去體會,
這種言語及思考的道路都斷絕了,表示是不可思議的,非是語言及思考所能及的。
就像諸阿羅漢在華嚴會上所見所聽的,說:阿羅漢如聾如盲一般,對諸大菩薩所說,
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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