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弘誓雖有四十八,以第十八願為本意,餘之四十七者,為令信此願也。

本文起,是解釋前文之意。

《無量壽經》彌陀如來前身法藏比丘之誓願有四十八條。

之中,以第十八願為根本,其餘四十七條,為令知是為第十八願的枝末也。

於第十八願誓眾生往生之正因故,是本意的願。稱為生因願。

其餘的願是要引導眾生進入本願而發的誓願。所以稱為欣慕願。

法然聖人所著《選擇本願念佛集》中云:

「四十八願中,以念佛往生願為本願中王。」

親鸞聖人則以「本願」來形容第十八願,其餘各願都不名本願。

以表示佛之本意獨在此願。

一聽到本願就知道是第十八願,而不濫於他願,應真實周到的注意。

從安心之要義來說,聞第十八願之意而相應此願者,則業事已足。

不用再勉強聽聞其餘之餘願也。

依此而思,從安心之要義而說,聞第十八願之意而相應此願者業事則足。

不要勉強聞一一之餘願也。

當知一一誓願本為眾生,願願皆為吾人而設,聞何願亦知佛恩之深重。

然但與第十八願相應無所誤謬之時,譬如不聞餘願,於得益毫無增損。

雖不知一一之餘願,餘願所成之利益必令我等得之。

即在現在及未來,順應時處,法德之益自然現於吾人也。

佛心入於眾生,眾生契於佛心,眾生與佛一致,而所謂願所成就之

「機法一體之妙機」者,實此第十八願也。

聞第十八願,克合於願意者,萬事於此決定。

嗚呼!機法一體之契要者,實在此本願也。

(蓮花中白色最希罕,稱為分陀利花,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正宗分散善義云:

 「言分陀利者,名人中好華、亦名希有華、亦名人中上上華、亦名人中妙好華。

  此華相傳名蔡華,是若念佛者,即是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

  人中希有人,人中最勝人也。」

 所以稱信心具足的念佛行者為妙好人。

 在歷史上的妙好人中有一位言行非常有禪機,他就是住讚岐的庄松。

 有一次讚歧的莊松被問到「所謂賴(信)如來該如何賴?」的時候。

 他隨口答說:

 「看來,你還沒有賴過阿彌陀佛,誠信如來看看吧!」

 而這個問題,除了各人自己直接去經驗之外,是沒辦法的。

 再談一談莊松的信仰經驗。

 有一次興正寺的主持問他:「你得信了嗎?」

 莊松答說:「得過了。」

 主持說:「請說一下得信的樣子。」

 莊松回答:「沒什麼啊。」

 主持:「那麼,後生準備好了嗎?」

 莊松:「要問阿彌陀佛才知道,不是我的事,我怎會知道。」

 這是一位純真又言語犀利的妙好人。

 信賴著阿彌陀佛,連後生一大事都完全信賴佛的安排。

 心裡很清楚,後生一大事已成就,因為 南無阿彌陀佛。

 一句要問阿彌陀佛才知道」禪味十足。

 一位不識字的念佛人,說出教海算沙幾十年都無法說出來的話。

 對佛法的體認非一般行者能達到的。

 契合於本願所能發出來的光芒,照亮世人。

 並不須要每天二十四小時,屏絕人群與欲念。

 仍然可以活潑生動的生活,與正常人一樣過活。

 這樣的念佛行,才真能為眾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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