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弘誓雖有四十八,以第十八願為本意,餘之四十七者,為令信此願也。
本文起,是解釋前文之意。
《無量壽經》彌陀如來前身法藏比丘之誓願有四十八條。
之中,以第十八願為根本,其餘四十七條,為令知是為第十八願的枝末也。
於第十八願誓眾生往生之正因故,是本意的願。稱為生因願。
其餘的願是要引導眾生進入本願而發的誓願。所以稱為欣慕願。
法然聖人所著《選擇本願念佛集》中云:
「四十八願中,以念佛往生願為本願中王。」
親鸞聖人則以「本願」來形容第十八願,其餘各願都不名本願。
以表示佛之本意獨在此願。
一聽到本願就知道是第十八願,而不濫於他願,應真實周到的注意。
從安心之要義來說,聞第十八願之意而相應此願者,則業事已足。
不用再勉強聽聞其餘之餘願也。
依此而思,從安心之要義而說,聞第十八願之意而相應此願者業事則足。
不要勉強聞一一之餘願也。
當知一一誓願本為眾生,願願皆為吾人而設,聞何願亦知佛恩之深重。
然但與第十八願相應無所誤謬之時,譬如不聞餘願,於得益毫無增損。
雖不知一一之餘願,餘願所成之利益必令我等得之。
即在現在及未來,順應時處,法德之益自然現於吾人也。
佛心入於眾生,眾生契於佛心,眾生與佛一致,而所謂願所成就之
「機法一體之妙機」者,實此第十八願也。
聞第十八願,克合於願意者,萬事於此決定。
嗚呼!機法一體之契要者,實在此本願也。
(蓮花中白色最希罕,稱為分陀利花,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正宗分散善義云:
「言分陀利者,名人中好華、亦名希有華、亦名人中上上華、亦名人中妙好華。
此華相傳名蔡華,是若念佛者,即是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
人中希有人,人中最勝人也。」
所以稱信心具足的念佛行者為妙好人。
在歷史上的妙好人中有一位言行非常有禪機,他就是住讚岐的庄松。
有一次讚歧的莊松被問到「所謂賴(信)如來該如何賴?」的時候。
他隨口答說:
「看來,你還沒有賴過阿彌陀佛,誠信如來看看吧!」
而這個問題,除了各人自己直接去經驗之外,是沒辦法的。
再談一談莊松的信仰經驗。
有一次興正寺的主持問他:「你得信了嗎?」
莊松答說:「得過了。」
主持說:「請說一下得信的樣子。」
莊松回答:「沒什麼啊。」
主持:「那麼,後生準備好了嗎?」
莊松:「要問阿彌陀佛才知道,不是我的事,我怎會知道。」
這是一位純真又言語犀利的妙好人。
信賴著阿彌陀佛,連後生一大事都完全信賴佛的安排。
心裡很清楚,後生一大事已成就,因為 南無阿彌陀佛。
一句「要問阿彌陀佛才知道」禪味十足。
一位不識字的念佛人,說出教海算沙幾十年都無法說出來的話。
對佛法的體認非一般行者能達到的。
契合於本願所能發出來的光芒,照亮世人。
並不須要每天二十四小時,屏絕人群與欲念。
仍然可以活潑生動的生活,與正常人一樣過活。
這樣的念佛行,才真能為眾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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