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述稱佛之功
述者代主人宣其意名述。
真佛如主人,化眾如使者,稱名乃是真佛本願,化眾宣之,故云但述稱佛之功。
然望佛願意者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
先辨字義。
疾言對遲,正念稱名直入報土之因名疾。聞經雜善迴心迂遠之業為遲。
雜散業者,即指聞經。雜有五義如前所辨。
散浮散也,(上指聞經曰浮散故)或貶斥稱。如言散木橒散等也。
次解文義。則有二義。
一明化讚但述稱佛之功,不論聞經事之所由。舉上但述不論曰然。望佛願意
(第十八願本意)者,唯勸正念(至心信樂欲生)稱名,(乃至十念)往生義疾,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報土往生實義,速疾無過。)不同雜散業,(聞經雜善迴心遠因)
是故化讚但述不論。
二明知識讚教之由,(為讚經名教令稱佛)古本然字著毛助聲,謂善知識能知此人曾習大乘,
為讚經名,然而望佛本願意者,則唯為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聞經雜散之業,
故尋廢經名,勸一心持名,此准本師釋迦廢定散勸持名,所謂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
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之意也。
應知
彌陀本願,釋迦廣讚,唯在念佛是要益法。
知識為勸聞經稱名,而化眾讚,但述不述,欲勸他者,此意應知。
得聞佛名法名及聞僧名聞三寶名即得往生
此文異解多。且舉其一解。
此人三寶通念得生,云何通念。其聞經名,是念法也,其稱佛名,是念佛也。
不說念僧,只是文略,若具說之,必有念僧。故流通說但聞佛名二菩薩名。(僧名)
此則三寶通念得生。與上所說但念彌陀得生者異。故疏釋曰:
非但念彌陀得生,(此揀上但念得生者)法僧通念亦得去也。
問:若異者,疏何云重舉行者異耶。(言重舉上但念得生者之益故)
答:上但念,今此通念,共同下品上生攝。故云重舉耳。(傳通同之其文可見)
若約顯說,有此義在,其餘異解,見者擇焉。今試一解。
但稱佛名,三寶通念,並是一人所得法益。
謂上文所說,但稱彌陀,化讚但述稱佛功德,不論聞經滅罪事者,此示廢雜勸正之義。
即同今經流通廢立,大經一向專念宗。今說三寶通念義者,此開示其專所稱念。
一彌陀名號中所具同體三寶,偈前總標,曰發願歸三寶,法性真如海下所列三寶是也。
今開佛名具三寶,說名聞三寶名即得往生耳。
所念佛名中,佛是能證人,亦是所行本,故先列佛名。
法是所證境,(釋名門曰,無量壽者是法,此無量壽法中,攝十二部經名,
及下所說十力威德光明神力,戒定慧解脫知見等一切法寶。)故次舉法名。
僧即二菩薩,領本師彌陀悲智法門海,(應除苦惱法之聲即現,其體即無量壽法。)
故列之云及聞僧名。
此若雜念他三寶者,還違化讚但述稱佛之功而已。
法僧通念亦得去
經說曰聞。疏釋曰念。聞名信解,念名不忘。
能信解法理不忘故名念。(非是稱念之義)
信解所聞大乘經名,皆是彌陀所證法寶,信解所見二菩薩等,即是彌陀同體僧寶。
如是信解,名法僧通念。非彌陀一佛德號為不足,雜稱他法僧名,名法僧通念耳。
因問,彌陀體內三寶,與法界諸三寶,為異耶為一耶。若謂異者,
偈中何以法界諸三寶,同為所歸境。(禮讚曰,南無十方三世盡虛空遍法界微塵剎土
中一切三寶。)若謂一者,何論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