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修者:香薰修習之義。
馬鳴菩薩之《大乘起信論》云:
「薰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香,若人以香薰習故有香氣。」
《願願鈔》云:
「至心信樂之念,
於今時為造惡不善之凡機更無可有,然偶有發得欲往生之信心者,
誠由法藏因中之強緣與正覺彌陀之智力內薰密益,成一念歸命之往益,
然者,言至心信樂者,非凡夫自力之心,正是佛心也。」
《願願鈔》則就「信心」,今鈔則就「稱名」,
心行雖且異,因願力薰習,非眾生之功則一也。
(信心是佛願所成就而賜與眾生的,名號也是佛願力所成就的。
信心是佛願力所成就的,佛號也是佛的願力所成就的。
所以信心與願行稱名,都是佛的願力所薰習而成的。
眾生具足信心與稱名之同時應知,此皆是佛力所成,此他力法門之殊勝。)
所言之意者,受佛於十劫成道之一念,為凡夫所成就之「機法一體之願行」香薰,
顯現於眾生之「心行」之處,成往生之大事也。
前者言「稱現」,今言「顯現」於一聲稱念之處,
「佛果之願行」,成為「稱名之德」,令眾生得「往生之益」者,
是顯「法體六字」具願行故也。
上來所舉是
《觀經》下下品,苦逼失念之機,及
大經流通分,法滅盡時之機:
同是至惡至劣,無可採取之人,而斯機一聲稱名,直成往益者,
非眾生之功,證明全是法體願力之意有餘,
故舉此等之事實,以證成「佛之三業功德」,成為「行者之所有」故,
「行者之三業」與「佛之三業」成一體之意也。(入正定聚之意)
(香薰與機法一體,在《首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云: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
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經文的意思,佛是沒有停止憶念我們所有的眾生的,但是我們就不一定了。
專憶的是阿彌陀佛,而專忘的是我們,所以佛認得我,我確不認識佛。
假如我們也能轉個方向,成為專憶的,那麼生、佛都相憶,見面就快了。
再說,你念佛,佛把佛的功德賜給你,佛功德沒有因此而有增減。
有如把檀香木放在衣服裡,檀香的香氣就會留在衣服上,衣服就會有香味。
檀香木不會因此有增減,檀香的香氣也不會因為薰了衣服,給衣服香氣而減少。
但是衣服就不一樣,變成是一件有檀香香氣的衣服,穿的舒服,聞的有精神。
人也是一樣,念了佛,就薰了佛的功德,就有佛的味道,見佛、成佛就不遠了。
經上說:『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
一切眾生,包括菩薩、阿羅漢,還是要常常見佛,常常得佛加持才能向上。
向上就是進步,最終才能成佛,我們見了佛,得到了佛的加持,成佛就不遠了。
眾生是機,佛號是法,眾生念佛,得佛的功德,眾生與佛不相捨離,故不二。
所以經上說:『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念佛薰佛的功德,不用什麼特別的法門,不須要佛再特別為你開個方便門之門。
心進去,就會有效果,什麼效果,自己體會,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
所以大勢至菩薩說:『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是圓通的法門,是三摩地,是無上三昧,成佛之法,眾生成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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