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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勸如法修持

 

大劄奉悉,因專心註經,遲覆為歉。

彌陀、觀音、蓮師「三身法」,請照法本修持。

近感密法行人,或升或降,因果分明,絲毫不爽。

從未見如法修行,而無功效者;

亦未見破法毀戒,而不遭惡報者。

故我等務須依法而行,切莫重蹈覆轍。

密法重實修,不可躐等。

按康藏學密慣例,須先學顯教十二年。

然後修四加行,一般約三年,然後才能修本尊儀軌。

近世通病,喜作上師,收徒傳法,接受供養。

甚至不按法則,不問根基,隨意亂傳,害人害己。

仁者發心甚誠,願出生死。

既然如此,便須依法修行。

首應補四加行。但年壽已高,亦可從權,邊修邊補。

百字明正是四加行之一,此咒共一百字,故稱《百字明》。

乃金剛薩埵 懺罪法中之根本咒。

應於座上念滿十萬遍。

仁者如真發心,請先念滿此數,其餘之咒法才可再告。

既要修法,便應如法,否則徒勞。

 

十、勸安心虔修並誦大乘

 

大劄奉悉,您求法真摯之情,流露行間。

具此真心,必能滿足求法之願。

您在得法因緣上雖有遺憾,而其主要之過不在閣下,故不必多慮。

閣下既與蓮師有緣,又曾發大願終身持誦,故萬無中退之理。

唯當精勤到底,再接再厲,誓於今生了此一段大事。

 

密法重師承。

上師與弟子之關係很深,相互影響極大。

但其究竟,仍是各賬各算。

至於《楞嚴經》云:

「師及弟子,俱陷王難」

死墮無間地獄。

蓋以此等弟子,以其邪師之身口意,為自己之身口意。

於是乃因其本身之邪惡三業而招惡果。

決不是因有師徒之社會關係,而悉皆牽連入獄也。

現仁者所得之三身法,乃蓮師無上心要瑜伽廣軌中之核心。

此法乃康藏紅教諸寺必修之大法,殊勝之至,仁者正好終身修習。

對於軌中偈語,切須用心。

此乃今日漢地學密者之通病,只重咒語與手印,對於軌中偈語漫不經心,真是一大顛倒。

殊不知必先於有言說者窮盡精微,才能契入離言說之最後一著。

密宗之即身成佛,正是這一著。

日東密興教大師云:

「是心是佛,是心作佛,故即身成佛。」

請看,此中首二句即《觀經》之經文,而此二句即是密教即身成佛之妙諦。

密乘行人,焉可輕捨漢地之大乘經論而不深究耶?

 

仁者今後修行之道路很明確。

 

(一)是安心虔修三身法。

 

(二)精讀大乘經論,盼先從《阿彌陀經要解》、《普賢行願品》、《勸發菩提心文》(省庵師與裴相兩種)。

《顯密圓通》等書下手,盡此一期報身,行解相資,發起大菩提心。

未發令發,已發增長,直至究竟。

 

十一、勸勿執著事相

 

大示敬悉,所訂每日功課甚好。

每座法後,皆應回向極樂淨土。

蓮師即彌陀,故鄔金即極樂。

回向極樂,正與蓮師法相應。

 

函雲仁者欲據團體照片中拙影,請人畫像供養,實萬萬不可,此舉全違我之本願。

我學密之初即發願,終身不受頂禮供養,不收弟子。

去春昆明來三人,一定要頂禮,伊等每人在拜墊上禮三拜,我則在平地回禮共九拜。

倘仁者堅決要畫像供養,則是以我最不喜之事,強加於我。

故不但無益,深恐有害也。

總之人之相知,貴相知心。

大家同心同德,即是最殊勝之事,實不應以色相求也。

密宗不廢事相,旨在當相即道,即事而真。

見一切相,即是見第一義空;行一切事,即是行履於實相海中。

若當相著相,即事迷事,則皆謬矣!

唐譯《金剛經》云: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應得見我。彼如來妙體,即法身真性。法性不可見,法體不可知。」

諾那祖師曾盛讚此偈,並謂為「最堪玩索」。

故我等應深留意。

 

諾祖本無定像。

王上師常說:

「觀傳法上師之像,可如蓮花生大士;觀蓮花生大士像,可如傳法上師。」

故仁者今後可觀諾祖如蓮師,此正是上師金口所宣也。

總之學密者可從事相入手,但萬不可著於事相。

從事相而入實相,終於了達一切相無非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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