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有二種之指示:
一者,但心信之機,法體之願行,顯於機上。
二者,法體之願行,印於眾生心,顯於口業,而引入淨土也。
如前之概辯,本願之三信十念者,皆是他力之迴向,
即法體之功德顯現於眾生之上故,
心之信,口之行,毫無眾生之自造;
而非言心信之處未具足願行,待口稱之後方得領受願行,
其實心信之處,全領法體之願行,而往生之大事成辨者不待言也。
(《佛說阿彌陀經》云:
『舍利弗。若有人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欲生阿彌陀佛國者,
是諸人等,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彼國土,
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
是故舍利弗,諸善男子、善女人,若有信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經上明指,已發願則已生,今發願則今生,當發願則當生。
故明信佛智者當知,心信之同時,已領受佛之願行,信願行三信具足。
不必等稱名時方成滿願行,而當信佛之救度,則必會發願往生。
當發願欲往生之同時,佛攝取不捨之願已成滿於發願者。
此行者形於口業則稱 南無阿彌陀佛六字。
故應知,往生之業成在心信佛之願的同時,而形於口業則稱佛名。)
信心與稱名不是同時並立,
信心者是初起,稱名者是後續。
以初起一念佛因滿足,而其滿足之分,向後成為盡形壽相續故,
若初起之一念未滿足,後續之多念亦未滿足矣。
(於初起的信心,已蒙佛力之攝取不捨,故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故稱佛因滿足,因佛因滿足故,則能盡形壽相續,因佛力的攝取不捨故。
若初起的信心不足,為疑佛智故,不得佛力之攝取不捨。
故不能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因與佛願不相應故。
以疑佛智故,初起之一念未滿足,故不為佛之攝取不捨,故念不相續。
故知我等因起對佛之信心,信心具足必具備願生,而業已成。
其餘一切,願行及後起之盡形壽之相續,皆是佛力之攝取不捨故。應知。)
已於初起一念之信心領受法體之全分故,
後起多念之稱名者,持初起之全分,不增不減而相續。
故就眾生領受願行全分之初,不得不言,
「在發起信托一念之時,決定往生」。
故但就「信心」一邊而指示者為此也。
信托之時領受全分,相續至於臨終,成為稱名故,
初信與後行之通涉,有示機受全相之必要;
領會法體成就凡夫之願行之理,謂三心,而示其三心顯於口,成為稱名者在此也。
(因佛願攝取不捨,只要依佛願則蒙攝取不捨,因與佛願相應。
《無量壽經》云:
『此皆無量壽佛威神力故,本願力故,滿足願故,明了願故,
堅固願故,究竟願故。』
所以發起一念信托時,也就是發願要往生時,即決定往生。
所以即得佛之攝取不捨的攝受,即得佛所賜之三心。
所說的三心,即三信心,即至心、信樂、願生三信心。
佛願是要至心、信樂、願生,乃至十念,即蒙佛的攝受。
但成就時,則是信心歡喜,乃至一念,故是發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