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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鸞聖人《和讚》云:

「以光明壽命之誓願,為大悲之本。」

者此意也。

滅度者:是無上之佛果,即證入佛之光壽海(第十二、第十三願)之相也。

當知「從光壽出,歸入光壽」之義。

聖人以此意,於《一念多念證文》云:

「如斯貪瞋具足之我等,一分二分漸漸行走本願力之白道者。

 被無礙光佛之心光攝受故,必至安樂淨土,同與彌陀如來化生於彼正覺之華。

 而令開悟大般涅槃為旨意。」

如此,《和讚》之編製,從《讚偈讚》《三經讚》之順序者。

示安養之妙果,活動攝化十方之義。

而《教行信證文類》之編次,從《教行信證》至《真佛土卷》之次第者。

明眾生歸入彌陀之果海之意也。

「體德成為名德,而攝化眾生」之義相者,大略如此,以此言,名體不二也。

本來名體雖然不二,「體」宜觀察,此言觀佛三昧。

「名」宜聞稱,此言念佛三昧。

名體既不二故,觀、念亦一,如實之觀佛,如實之念佛,於義無別。

然,彌陀之別願,在聞名,非觀佛。

「不願觀體之處,境智冥合,而誓聞名之處,成機法一體。」者即是第十八願也。

然,欲「觀體」者,卻迷方便。

「聞名」者,能達真實。

「觀體」者,不必知佛意。

「聞名」者,必信願力。

聞名之處領受佛體之願行,聞名之誓願故也。

他流者,以觀為本;本流者,以聞名為宗。

中興上人《御一代聞書》云:

「他宗之意者,言佛體勝於名號,木像勝於繪像。

 當流之意者,言名號勝於佛體,繪像勝於木像。」

如是宗意之所在,當沉思之。

已如從來所辨:

「正覺之舉體(第十二願、第十三願),為名號之德用(第十七願)。

 成為眾生之願行(第十八願),令滿足佛因(第十一願),為本願之別德。」也。

此後示其旨意故,積極而言,上來所明「往生正覺」成就之「機法一體」者。

入來此一段方知成立其義。

(才市同行有些詩很合這時的境:

 「南無阿彌陀佛,是祢的鼻息,將我深深吸引。南無阿彌陀佛。」

 是佛願的攝受,是我蒙受佛願的攝受,是佛願深深的攝取我不放。

 並非是夢幻空花,我也無須把抓,對後生一大事無須憂慮。

 古德言:生死未了,如殤考妣,生死已了,如殤考妣。

 何以故!生死未了,忙碌著找出路,心急如焚,只為了生死。

 而生死一了,度生之事更急,眾生忙著五欲,諸佛苦求都不出,何況我等。

 我今仗佛力,輕鬆出離,眾生如果依此法,也可以安心,出離有望。

 「南無阿彌陀佛,祢自淨土流注我身,我只消動口報謝佛恩。」

 從西方淨土傳來的呼喚,已經十劫,我今天才知道。

 不用觀想,不用觀察,就是自自然然的,流注我身 南無阿彌陀佛。

 雖然我口稱 南無阿彌陀佛,只因感謝佛恩。

 仔細思量,也是 南無阿彌陀佛在稱念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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