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體不二之弘願之行故,名號即是正覺之全體。
正覺之體故,即是十方眾生往生之體。
往生之體故,我等之願行無不具足。
上來明正覺之體,即眾生「往生之體」。((4)-(15))
以後,述「佛之名號」是「往生之法」((16)-(19))
於中,先立論名號是往生法之道理(第16))
此自「故玄義分云」起,引釋文證其義(第(17)、(18))
於後自「領解阿彌陀佛代凡夫成就願行」者,結成其義也。(第(19))
於上文,「佛之正覺」即是「眾生往生之證據」,而述舉體是眾生之願行,已成其義。
今攝其義,名體不二之弘願之行故,立論名號即眾生往生之願行。
名體不二者:
「名」即六字之尊號,「體」者是正覺之佛體,不二者名體相即,更非別物之謂。
於《教行信證文類》信卷,引法相宗法位之語云:
「諸佛皆以德施名,稱名即稱德,德能滅罪生福,名亦如是。
若信佛名者,能生善滅惡決定無疑,稱名往生此有何惑。」
(稱名即是稱德,因名能招德,道綽禪師在《安樂集》云:
『有名即法者,諸佛菩薩名號,禁咒音辭,修多羅章句等是也。
如禁咒辭約:日出東方,乍赤乍黃,假令酉亥行禁,患者亦愈。
又如有人被狗所嚙,炙虎骨熨之,患者即愈,或時無骨,
好攋掌摩之,口中喚言虎來虎來,患者亦愈。
或復有人腳轉筋,炙木瓜枝熨之,患者亦愈,或無木瓜,炙手摩之,
口喚木瓜木瓜,患者亦愈,吾身得其效也。
何以故,以名即法故。』
道綽禪師親身試驗名即法,出於書而見證。)
又《往生論註》有辨明「名即法」與「名異法」而舉其例。
都是明彌陀之名號,具有正覺之體德之意。
但此猶是通途之談,弘願別途之旨趣者尚未顯示。
(弘願別途,為阿彌陀佛為悲憫眾生,知道眾生無力出三界。
特別廣開救度之門,依善導大師之解釋,於《觀經四帖疏》玄義分云:
『遇因韋提致請我今樂欲往生安樂,唯願如來教我思惟教我正受。
然娑婆化主因其請故即廣開淨土之要門,安樂能人顯彰別意之弘願。
乃至, 言弘願者。如大經說。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又佛密意弘深,教門難曉。三賢十聖弗測所闚,況我信外輕毛敢知旨趣。
仰惟釋迦此方發遣,彌陀即彼國來迎。彼喚此遣,豈容不去也。
唯可勤心奉法畢命為期,捨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觀經》是因為韋提希夫人受到逆子的迫害,又失去自由。
感到人生無常,雖貴為皇后,養尊處優,一生沒有逆境。
然而,對自己的兒子迫害她的丈夫,確無法救助,眼睜睜看自己的丈夫餓死。
因而求佛救度,教示出離此世界的方法。
佛因其請而廣開淨土法門,教示出離之道。
顯意者為修三福,定善十三觀及散善三輩九品往生極樂。
然而,佛之密意,唯是弘願一門,此由善導大師點出:
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為增上緣。
阿羅漢不知道此三千大千世界外有他方世界,有其他的佛。
初地菩薩,神通廣大,但也不知二地菩薩舉足下足處,何況佛智。
這都是佛願所乘,非凡夫境界,我等知道佛的願力,更應欣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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