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然上人的迫害,也就是對念佛的迫害,在親鸞聖人的《教行信證》的後序指出:
竊以:聖道諸教,行證久廢,淨土真宗,證道今盛。
然,諸寺釋門昏教兮, 不知真假門戶;洛都儒林迷行兮,無辨邪正道路。
很清楚的點出,行證已無,就如《安樂集》引《大集月藏經》對正像末法的形容說:
佛滅度後第一五百年,我諸弟子學慧得堅固。第二五百年,學定得堅固。第三五百年,
學多聞讀誦得堅固。第四五百年,造立塔寺修福懺悔得堅固。 佛的教法,在佛滅度後,
第一五百年,有依法修持得證者,慧,戒定慧三無漏學的目的。
無漏,不流失,就是完整的容器,可以裝物而不流失,學法要積功累德,要不流失。
在第一個五百年,成就了三無漏學的戒定慧,所以是成就了證道,這是正法時期。
第二個五百年,就無法成就慧,只能成就戒定,這時是像法的前五百年,只能成就定。
在第三五百年,連定都無法有成,只能多聞,把佛所說的法都能讀誦,也就背誦下來。
這一點和佛教的傳播就相符合,佛教傳到東土,大約是佛入滅後一千年,就是第三五百。
學了佛法,無法成就慧,連定都不行,只能是滿腹經綸了,所以是到處去傳播的時間點。
親鸞聖人所處的時代,聖人生於公元1173年,不管怎樣算,都是前三個五百年之後。
所以聖人說「行證久廢」,就是末法時期,釋尊的加持力已經沒有,這種尷尬期間。
在這個時間,本來就不應該再執著於原先的法,應該要知道取捨,不可以如此迷糊。
如《中阿含經》的《蜱肆經》有一段的比喻,就是要眾生知道取捨,經大意是這樣:
有兩個友人相約出外謀生,路上看見一堆沒有主人的蔴。
其中一人對另一位說:這些蔴沒有主人,我們可以盡量搬回去賣,可以用作養家活口。
所以就各自找工具,綁好挑回。路上又看到蔴布等,又看到白銀。
其中一人就把他原先的蔴擔丟棄,改換成挑銀。
沒多久,又看到一堆沒有主人的金子,擔銀的就又放棄銀擔,改擔金子。
同時告訴同伴,放棄原先的蔴,改擔金子,因為金子比較值錢。
同伴不答應,並告訴他,他好不容易的把蔴擔到這裡,不願放棄,請不要管。
所以就這樣各擔各的回家。
擔金的回家後,用這些金子買田產等,過著無憂慮的生活,又可以布施作功德。
另外一位,因為蔴值不多錢,所以又得出外工作。又沒錢作修福的資糧。
在我們人生旅途中,對任何事情,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
有時候是否應該放下自己的成見,對事情的看法。先分析事件的前因後果,再做決定。
說不定別人的告知是正確的,我們是應該接受。這是一種譬喻,主要的是在修行的路上。
聖道法門,因為處在此末法時期,行證已經無門,修行之路困難,應當要認知。
阿彌陀佛有大願力,誓救度一切苦眾生,是我等眾生的依怙,應當要信知。
蔴就有如一般的聖道法門,漸進式的,要修個三大阿僧祇劫才能成佛,還有佛加持。
今生修行,可能有所成就,還能苟活,但是過了今世,來生如何,不得知、不可預料。
所以要拋棄,蔴布雖然比較值錢,但是還是不夠,銀貴但是比起黃金,那又不如了。
佛在此經中,鼓勵眾生,要具眼,要知道有所選擇,要選那一勞永逸的黃金、真法。
我們有心出離者,要時時的自我檢視,清楚的自己問自己,我現在所修的法得讓我出離?
要認真的檢討自己的能力,不可以有任何的輕忽,再怎麼也不能夠不注重,自私點!
身外之物可以不太重視,對能夠出離的法,應當可以公開則公開,這些不可以自私。
但是出離之法,後生一大事,這一定要自己行,自己要行後才能告知他人,這種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