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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已經腐爛了的種子,它已經失去了種子的特性,已經沒有了果應有的因的特性。

就是這顆種子,就算種在土地上,有陽光和水的滋潤,它都無法發芽成苗,開花結果。

假若一切實性(種子、實性,但是已經爛了。)無常(不能生長,無法開花結果。)

則無行業,若果無行業,何有果報?

《大智度論》論一切諸法自性空,偈說:

無常見有常,是名為顛倒;空中無無常,何處見有常。

無常是眾生的本質,我們說人生無常,所以你如果認為,有我的,我的財產等是不變的。

不變的叫常,面對這無常的本質,執持著有常就是顛倒,那揉揉眼,使得眼睛一花,

看到眼前的金星,那金星是無,都是無常,又何處有常,不應如此的執著此顛倒。

所以《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不應當把人生,本來是虛妄的,人生本來就是因緣和合而成就的,緣盡那一切就虛無。

所以不應當執有,不只是面對人生,還有一切的世事,而且面對佛法,也應當如此。

但是一切有為法,不應有三相,所謂生、住、滅相,前生、次住、後滅,等三相。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三相不是實有故,假若此生住滅三相為有為相,就會有如下問題:

在今生中亦有三相,有生住滅相,乃因生是有為法故,生一直變,則一一處亦應有三相。

這樣來講,就一生相,就會是無盡無窮,如是來說,住滅等也如是,而若無有此三相,

無生住滅,則不應名為有為法,乃因無有為法相故,以是故諸法無常非第一義悉檀。

又若一切實性是為無常,以此推論,則無行業報,因為無常的本質,就是無生滅之故。

四第一義悉檀,第一義,依《三藏法數》解釋:

第一義,即是無上甚深之妙理也,其體湛寂,其性虛融,無名無相,絕議絕思。經云:

甚深之理不可說,第一義諦無聲字是也。無聲字者,謂離語言文字之相也。

第一者,謂實相中道之理,無二無別。即真俗不二。為聖智自覺所得,非言說妄想境界。

就是無上甚深之妙理,而此妙理的體性湛寂,湛寂就是清淨,湛就是水很深。

寂,常寂,常住三昧為寂,為涅槃之理,寂絕無為,大患永滅,故於寂常稱為寂滅。

為煩惱盡故,而心得寂滅,寂滅是涅槃之德,涅槃漢譯為大滅度,大即是法身之德,

滅即是解脫之德,度即是般若之德,而此三德即是涅槃之三德,三而為一,一即是三。

《大智度論》解釋第一義悉檀,論說:

云何名第一義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

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上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則通。

所說的一切法性等,所指的是一切有為法,如《金剛經》故說:筏尚應捨,何況非筏。

都是可破散的,如經說: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不應執著,是應捨當捨的。

唯有真實法,無為法,是不可破不可散的,如上三個悉檀,都是為方便說,非第一義。

當知道,真實法、無為法,即是解脫,也可說為彼岸,就是波羅蜜,又可說言無退,

無退就是不退轉,也可說是安處,就是安養、極樂,又說為寂靜,或說無相。

真實佛法為不二法門,真實法、無為法,也如是稱,也名一行,念佛三昧就是一行三昧。

又可稱為清涼,或是無諍,梵語為阿蘭若,就是閑靜,不作眾事名閑,無憒鬧處名靜。

又可稱為吉祥,名稱雖多,有種種之別,但只是涅槃之一名,即是真實法身,無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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